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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发展绿色经济
我们中国发展绿色经济怎么办?我提出十个问题。
什么叫做绿色?为何要绿色?等等十个问题。先说第一个问题,什么叫绿色?绿色应该是健康、持久、富有生命力。
绿色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时代特征,绿色经济有三个,第一是技术第二是政策第三是商业模式。在座的各位你们企业家你们对于商业模式历史很透彻,在政策上没有把商业模式容纳进去。
第二个为什么要绿色?石油来讲99年是10美元,到现在为止是80美元,每上升或者下降一点点其他的经济体就会产生一系列的经济反应,这是能源控制,以煤炭为主的能力控制中国要早晚改变。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我们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是远远超过气侯变化所产生的,这个剧变除了经济之外环境也很大,我们的环境不能够承受很大的压力,还有生产和生活的方式也是在发生变化。
我们自己都亲身体验,生活条件好了,生产提高了,但是我们的生产还是处于价值链的相对低端。 第三个问题,瓶颈,现在谁为巨大的透支买单?国际是争论不休的,到底谁付钱?中国也提出一个,今后减少40%的能源强度,各个地方各个部门都要制订规划,将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将来有可能是瞄准三个目标实施。
第一地方政府第二行业,第三有可能落在企业身上。现在要明确一下今后减排行动谁买单?是政府出资还是企业出资?这个利益格局没有确定之前,可能谁都在观望。
所以我觉得在“十二五”规划中这个问题已经开始纳入,共同都有责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也要参与。
我希望你们及早的瞄准绿色发展有关的动向,早下手提前准备会占领优势。 第四个问题绿色经济的技术支撑。
我们现在谈到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很多了,这些经济混在一起内容有些交叉,通过梳理到底怎么看待?我觉得总体来说瞄准可持续发展,我们提出绿色经济这么一个基本的理念,它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在绿色经济下有三个基本的技术支撑,一个是循环技术,第二是低碳技术,第三是生态技术。
这三大技术支撑 绿色发展绿色经济,这是我们通过很多研究之后,最后一个归纳。 所以在绿色发展过程中没有技术的支撑是不行的,所以技术快速发展。
那么就提出五个问题,既然需要技术,我们技术储备好了吗?我的回答是我们还没有做好前期准备。中国习惯于做规划,有很多的规划。
“十一五”节能减排,有方向和目标,但是怎样实现?技术路径没有明确下来。我们推发达国家他们做能源规划,他们做了。
但是他们的优点也要借鉴和学习,美国有一个新能源计划,刚刚出台不久。这个新能源计划后面有一个详细的技术清单,有哪些技术需要发展?需要推广,对企业对社会都是一个很好的指导。
瞄准这些前瞻性的技术发展。 在日本有一个简单目标,后面又提出来有21项技术清单。
技术清单是指导它今后的发展,可是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拿到我们的技术清单,技术预测工作技术政策的工作我们没有做好。现在的很多企业可能没有这个愿望做,但是你怎么得到这些技术?这些成本怎么样?现在不清楚。
所以咱们绿色经济协会召开大家讨论这个问题,提出问题提前做准备,对地方发展有利对企业发展也有利。 第六个问题,既然谈到技术清单,后面有个技术标准,技术标准非常重要,行业要有技术清单而且有技术标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的技术标准还没有制订出来,还有一个技术规则。最近一段时间从去年我们请清华大学,根据八大行业整理的详细的技术清单。
各个行业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了什么技术,不同的技术它的先进性和落后性怎样?有些技术应该淘汰有些技术应该推广应该加强。这个清单做完之后我们看到耳目一新,使我们有一个基本的参照系。
拿这个再对照一下我们的国家发展的大项发现一些问题,有一些新上来的技术已经落后了,但是我们过去并不知道。有些保留下来的大企业没有技术优势,有些在中小企业中并不全是落后技术。
所以我们就是说一个问题,技术标准。 国际有标准,中国也要有标准。
国际绿色经济协会它既有国内的基础也有国际的交往,我觉得国际经济协会在这个方面也可以作出自己的贡献。 假如有了技术推广,现在为什么有许多技术推广不开?我有这技术那技术,但是就是进不了企业推广不了产品。
在实验室可以实现,但是进入企业考虑效益无法实现,干的越多越赔本,所以成本高的问题没有问题。 第二点技术经济可行,而系统不可行。
比如新能源,新能源有些成本并不太高,但是它进不了国家电网,国家电网具有一些垄断。它可能更注重大规模的以煤发电的这些,它又有关系网。
所以假如系统没有运作好,即便技术可行也会影响推广。 再有技术转移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技术进入产业这个中间环节真正没有建立起来。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有技术和经济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磨合,特别需要建立一种机制,这种机制是第三方的评估和认证。还有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技术评估的体系,这个迟早要建立起来。
技术推广要通过市场机制,那么要有市场机制。技术市场中国已经建立了,到了98年政府改革的时候,认为技术就是市场行为,政府就不管了。
有些做的还很好,有些做的不好的,假冒伪劣的比比皆是技。
2.自治区和中央政府的经济关系
关键词:中央—地方关系 政治单一制 经济联邦主义 社会公正 治理 在我国经济改革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社会公正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目前关于社会公正问题的主要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问题研究、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意义上的有关领域的政策探讨。这些研究对于矫正社会不公正现象是重要的,但是并不全面。
我认为,社会公正不但与政策导向有关,还关系到治理结构问题。与政策相比,治理结构甚至是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其中改革开放中形成的新型中央-地方关系与社会公正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
我的观点是,中央-地方关系已经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一制转变为二元化的结构即政治单一制和经济联邦主义。在这种二元化的治理结构下,形成了地方政府的新的价值取向和复杂的行为模式,从而是形成社会不公正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要矫正社会不公正现象,不但要进行政策上的调整,还要完善治理结构。 一.政治经济二元化的中央-地方关系 或许是因为看到经济改革带来的巨变,或许是因为香港和澳门回归带来的新元素,或许是因为宪法中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规定,政治学和法学界的一些学者开始不满足于传统的中国国家结构的单一制定性,因此提出了各种样式的新看法,比如民主集中单一制说[1]、复合式单一制说[2]、混合制说[3],甚至还有联邦制体制的政治制度说[4],等等。
我认为,将中国的国家结构(这里暂且还借用“国家结构”概念,因为我并不同意这样一个旧制度主义背景下的已经过时的概念[5])笼统地定义为各式各样的单一制,[6]只是看到了政治关系而忽视了经济关系的重要性;因香港和澳门的特殊性而规定为混合制,模糊了中国政治的主体性质;而因民族区域自治的宪法规定将中国视为联邦制体制,表明作者伊拉扎缺少中国政治的基本常识,尽管他对联邦主义理论有重要贡献。 虽然单一制是一个不断式微而联邦主义是一个不断张扬的概念,但是对于转型时期的中国而言,制度变迁所体现的政治-经济形态更为复杂,既不能简单地将中国定性为单一制国家,更不能定性为联邦主义国家。
但是如果进行政治和经济的二元化处理,我们很容易发现,中国兼具单一制和联邦主义的特征。 政治单一制。
认识中国政治的第一个前提是,在政治结构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中国的经济关系已经发生了革命性变革,这一常识要求我们必须对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进行二元化处理,尽管不能忽视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认识中国政治的第二个前提,也是最为基本的常识是,共产党领导和党政关系是理解中国政治的基本入口。
这一常识就要求我们,考察中国的国家结构,不但要理解宪法上的规定,更要解读党章上的规定。与第二个前提相联系,关于中国政治的第三个前提是,不但要从结构上即法律关系上理解国家结构,更要从程序上即事实关系上理解国家结构,比如宪法上关于共产党的领导就一句话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而事实上共产党的领导体现在政治生活的每一个层面。
另外,关于中国政治历来有正式政治与“非正式政治”(informal politics)之说,[7]非正式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描述事实上的程序问题。 上述3个方面是我们认识中国中央-地方关系的出发点。
在中央-地方的政治关系上,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即“一府两院”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央政府即国务院的职权之一是“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上述两条以中国特色的“民主集中制”表述了人民代表大会与政府关系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的单一制性质。 那么在党章中关于党政关系是怎么规定的呢?每一个党员耳熟能详的规定就是“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样一个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
为了确保“全党服从中央”,党章及其相关文件规定了党委制、党组制、归口管理制以及党管干部制度和原则。[8]这些制度规定既是法律上的结构,又是事实上的程序。
宪法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详细规定了人大与政府的关系,党章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详细规定了党与人大、党与政府的事实性关系。在党-人大-政府关系中,涉及的政治关系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是最能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是党管干部制度。
根据1998年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共中央管理干部明称表》,所有副省级以上的干部均由中央直接考察和管理,地方主要正局级岗位的干部向中央备案。[9]应该说,干部明称表延续了80年代干部管理体制。
1984年中央将对地方干部管理的权限由下管两级(省部级和正局级)改革为下管一级,即直接管理副省以上干部的考察和任免。这样中央直接管理的干部人数由原来的15000人左右下降到3000人左右。
与1990年颁布的《中共中央管理干部明称表》相比,中央对地方干部的管理权限基本没有变化。但是,在1990年代初期,随着地方政府作为利益主体的角色突显,地方保护主义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