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里面的头衔是怎样分的?

bdqnwqk2年前百科27

  前面几位朋友说的是军衔,而提问题意的“头衔”应该是指“官职”或“称谓”,我所知道的称谓如下:

一、军政主管军官职务称谓

(一)军委、总部领导

中央军委主席、第一副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

总参谋长、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副主任;总后勤部部长、副部长;总装备部部长、副部长

(二)大军区级以下军事主管军官

1、大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副司令员、参谋长

国防科工委:主任、副主任、参谋长、科技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国防大学:校长、副校长、教育长

军事科学院:院长、副院长

2、部队兵团级单位:司令员、副司令员、参谋长

兵团级院校:院(校)长、副院(校)长、训练部长

3、集团军、空降军:军长、副军长、参谋长

军级要塞区、守备区、二炮军级基地、海军军级基地、航空兵军级单位、科工委军级基地、卫戍区、警备区、省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参谋长

军级院校:院(校)长、副院(校)长、训练部长

军级科研单位:院(所)长、副院(所)长、科技部长、科技委主任、副主任

4、步兵师、炮兵师、坦克师、守备师、航空兵师、警卫师、预备役师:师长、副师长、参谋长

战略导弹支队、海军舰艇支队:支队长、副支队长、参谋长

师级要塞区、守备区、二炮师级基地、科工委师级基地、海军师级基地、水警区、空军师级单位、军分区、师级警备区:司令员、副司令员、参谋长

师级通信总站:站长、副站长、参谋长

师级院校:校长、副校长、训练部长

师级科研单位:所长、副所长、科技处、科技委主任、副主任

5、地面作战旅:旅长、副旅长、参谋长

旅级院校:校长、副校长、训练部长

6、各军兵种建制团:团长、副团长、参谋长

技侦大队、测绘大队、团级舰艇大队、团级飞行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参谋长

团级教导(训练)队:队长、副队长、训练处长

团级舰艇:舰(艇)长、副舰(艇)长、参谋长

团级通信站、团级航空场站:站长(主任)、副站长(副主任)、参谋长

团级科研所:所长、副所长、科技处长

人武部:部长、副部长

7、各军兵种建制营:营长、副营长

营级通信站:站长(主任)、副站长(副主任)

营级舰艇:舰(艇)长、副舰(艇)长

营级舰艇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

营级飞行大队、机务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

营级航空场站:站长、副站长

国防科工委营级站、所:站(所)长、副站(所)长

营级教导(训练)队:队长、副队长

8、各军兵种建制连:连长、副连长

连级舰艇:舰(艇)长、副舰(艇)长

连级舰艇分队:分队长、副分队长

飞行中队、机务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

9、各军兵种建制排、排级分队、区队:排长、分队长、区队长

排级艇:艇长

10、空勤各类军官:飞行员、领航主任、副主任、领航长、领航员、通射主任、副主任、射击长、通信长、轰炸主任、空战射击主任、飞行技术检查主任

航空兵地勤各类军官:气象主任、航行主任、卫生主任

11、海军舰艇部门长:枪炮长、机电长、观通长、航海长、航务长、导弹长、雷达长

12、院校学员队系:队长(主任)、副队长(副主任)

13、电台:台长

(三)大军区级以下政治主管军官

大军区级、兵团级、军级、师级、旅级单位: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政治部主任

团级单位: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政治处主任

营级单位:政治教导员、副政治教导员

连级单位:政治指导员、副政治指导员

二、机关、院校、科研单位军事行政、政治军官职务称谓

副参谋长、副主任、部(局)长、副部(局)长、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股长、参谋、秘书、干事、保密员、俱乐部主任;纪委专职书记、副书记、委员

院校军事、政治、科技、文化教研室、研究室主任、副主任、教员、研究员;教导团(队)军事、政治教员

技侦主任、技侦站长、侦听员、侦收员、演译员、译电员

教练舰艇长、枪炮业务长、航海业务长、机电业务长、观通业务长

军事博物馆馆长、副馆长、主任、馆员

通讯社、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社长、副社长、主任、编辑

广播、电视台台长、副台长

三、后勤、科研、技术装备部门军官职务称谓

部(局)长、副部(局)长、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股长、助理员、管理员

医院、疗养院院长、副院长、主任、医生、护士长、护士

仓库主任、副主任

院校后勤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员;教导训练团(队)后勤教员

会计、出纳、食堂主任

四、军事审判机关军官职务称谓

军事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员、书记员

五、军事检查机关军官职务称谓

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书记员

六、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称谓

高等院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中等院校教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科学研究人员: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工程技术、其他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技师、技士

实验人员;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卫生技术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士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体育人员:主教练、教练、助理教练、运动员

文艺人员:一级演员、二级演员、三级演员、四级演员

图书、文博、档案资料人员: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农业技术人员: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

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统计人员: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审计人员: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助理审计师、审计员

经济专业人员: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翻译人员: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新闻专业人员: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

播音人员: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二级播音员、三级播音员

出版专业人员: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技术设计员

另外,士兵的有些称谓各军兵种叫法不一样,也很复杂,有些可以通用在前面冠以专业就行了。
  

班长、副班长、司务长、司务员、文书、军械员、通信员、卫生员、侦察员、话务员、报务员、炊事员。。。。。。。。。

  1988年制定的军官和士兵军衔规定已经进行了修改,目前,根据1994年修改的军衔条例,取消一级上将军衔。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2,专业技术军官:

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正大军区职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上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编制军衔;正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

中将: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

少将: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

大校: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职的辅助军衔

上校: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

中校: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职的辅助军衔

少校: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职的辅助军衔

上尉: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职的辅助军衔

中尉: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的辅助军衔

少尉:排职的主要军衔

士兵军衔在1999年作出新的规定:

士官(志愿兵役制):

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兵(义务兵役制):

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至于军衔标志图案,看图一杠为尉,二杠为校,金板无杠为将

一星少,二星为中,三星为上,四星为大(仅校官有此)

我国的军衔制也是学习西方的产物。
  1912年,袁世凯的北洋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军衔条例,规定军衔分为将、校、尉官三等九级。每等个分上中少三级。

1955年我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这次军衔等级设置是在中国传统军衔等级体系的基础上,参照了前苏联、朝鲜等国的军衔制而设定的。
  起初军官军衔设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实际授予准尉一级,但是,不作为法定军衔等级的一级,主要是解决当时全军十几万名副排级干部的军衔,原计划实行不久就取消这一级)。
  军官军衔设4等共计14级。195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士兵军衔分为兵、士二等五级。兵分为列兵、上等兵,士分为下士、中士、上士。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8年7月1日,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由国家主席杨尚昆颁布。军官军衔设三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按专业区分为两大类: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少尉至上将;2、专业技术军官:少尉至中将。
  

军官军衔的称谓,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如:海军少尉、空军上校、专业技术少将等。陆军、政治、后勤军官直接称呼军衔。

军官衔级的设置,是军衔制的核心。新军衔制接近英、美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传统军衔制,在军衔级数上是11级。
  不同的是,这些国家大都有准将一级,而我国在相应位置上是大校。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军师职军官较多,如授少将或准将会造成将官过多,授上校又不能与团级军官拉开档次。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中将——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上校——上尉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职务:少校——少尉。
  中央军委委员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中将,基准上将。

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编制军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士兵军衔等级

我军士兵军衔设三等7级: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军士长:授予经过军事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分为四级。

专业军士:授予服役满五年以上,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士兵。分为四级。

上士:授予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第五年的副班长。

中士:授予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第五年的下士。

下士: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第三年的上等兵。
  

上等兵: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

列兵:授予服现役第一年的士兵,即新兵。

军衔和职务是有密切联系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军人的资历等因素,所以同样职务军衔会有不同。

同时军衔是一个量化的标尺,所以同样的军衔对应的职务也很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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