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研究对象
什么是研究对象?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应是以“教育事实”为基础,在教育价值观引导下形成的“教育问题”,其目的在于探索和揭示教育活动的规律性联系,以服务于教育实践。
教育问题的提出标志着教育学的萌芽;教育问题的发展是推动教育学发展的内在动力,教育问题的转换表明教育学研究传统和范式的变革。
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就形成了不同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及其派别。教育学研究要有“问题意识”,防止“虚假问题”的出现,不断地深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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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学的实践
该问题就是教育学的学术性与实践性关系问题。从理论上说,二者是统一的,没有学术性,没有理论的完备和透彻,教育学就不能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
而脱离了实践,不能指导实践的教育理论也肯定沦为空洞的概念思辩和事实分析,不复为真正的学术。从实际情况来看,在世界各国这两者都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脱离现象,其结果是两败俱伤。
克服这种现象的策略大致有:充分认识任何教育实践都是蕴含着教育理论的,不存在不受教育理论制约的教育实践;坚信任何真正的教育学研究都应以教育问题的确定、分析、解释或解决为目的,不应是抽象的、空洞的和无味的概念思辩和事实分析。
明了教育学研究之所以能够对教育实践起指导作用,是因为它是反思教育实践的知识基础,并为之提供新的教育知识,作为转变观念、创新制度和规范行为的基础。
我国教育改革要想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经验主义,就必须大力发展教育科学事业,尊重教育学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