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核算有存在哪些问题呢?
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租用资产和劳动用工没有合同。企业租用资产要支付租赁费和必要的维护费,如房屋墙面的粉刷、门面的装潢、墙体的改造、门窗玻璃的破损、机器设备的正常维护、汽车的油料及简单修理和零星部件的更换等等。雇佣工人要支付工资、“三险”及劳动保护费等。按税收政策规定没有合同这些费用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由此发生的进项税也不允许抵扣。
2、计提工资没有计算单和工资表。按企业管理会计制度要求,计提工资应该有工资计算单,有的企业计提工资记账凭证后面既没有工资计算单,如日工工资的考勤、计件工资的生产记录等等,也没有拟发工资的工资表,只有“提取本月工资×××元”的一个工资条,或连一个条也没有,只在摘要栏注有“提取工资”字样;有的企业因此出现工资实际额支出大于提取额的现象;有的企业工人工资从签字上看均是几个人代领的。我们说工资是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支出的主要项目,计提工资没有工资计算单,一方面说明管理不到位,另一方面说明工资支出有诈,从税收角度计提工资没依据是不准列入成本和费用的
3、企业《材料入库单》冠用销货单位名称。有的企业为区分大宗材料进货渠道,将供货单位的名称写在了《材料入库单》左上角(发票上购货单位的固定位置),无法确定是否为企业真实购进的材料,按税收规定不是本单位购进的材料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4、购进可按重量计量的散装材料没有过磅单(检斤单)。如粮食、矿石、煤炭等只有入库单、没有过磅单,容易造成材料购进数量失控,如在发出环节再不严格计量,容易造成产品成本虚增。
5、材料出库单没有领料人签字。个别企业《材料出库单》上只有保管签字,没有用料单位负责人和领料人签字,谁领的、谁让领的责任不清,干什么用就更不知到,只能从材料的用途去分析,容易造成材料被挪用或流失,近而造成成本不实。
6、产成品入库没有成本计算单和生产日报表。一些企业产成品(库存商品)增加的记账凭证后面只有一张《产成品入库单》和《成本项目表》,没有产成品成本计算单及相关的生产日报表等资料,入库单上也没有“车间主任”的签字,企业生产究竟投入多少、应该生产多少、损耗多少、实际生产多少无法查证,容易造成成本管理混乱,最终导致生产浪费。
7、将管道、输电线路以材料名称列入固定资产。如14米长线杆37根、32平方股铝线15000米、18寸钢管3000米等,虽然实物已经是完整的输电线路和供水管道,但固定资产账上列的是材料名称,一方面工程材料在税收上是不允许计提折旧的;另一方面说明企业将固定资产建设、安装过程中的工资、辅助材料以及其他费用直接列入了成本,减少了当期利润,少缴了企业所得税。
8、支付不应由本单位负担的税金在税前扣除。有些企业为招揽客户在合同上约定替资源开采单位缴纳资源税、替运输业户缴纳营业税。这些税款都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同样少实现了利润,少缴了企业所得税。
9、购进货物或劳务发票无购货单位名称或名称不符,复写式发票是分次填写的。主要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非防伪税控的普通发票,有的没有填写任何单位;有的填了简称;有的填了简称还不全对;有的复写式发票的主要项目有改动或者是分次填写的,不符合发票开具规定,按税收规定,凭证不合法是不许税前列支的。
10、企业现金流量大,且存于个人储蓄账户(卡)中。为结算快捷方便,一些企业将大量的存款存入业务人员个人账户中,但这些账户不是企业的“法定”账户,其款项既没有反映在往来账上,也不在银行存款账户,而是在会计账上都体现为现金,掩盖了一些真实业务的结算过程,不利于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