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知识和资料有哪些
交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它范围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事实清楚,财产损失3万元(含)以下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并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程序为,一般处理程序:《事故认定书》记录事故情况→当事人签名→分析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当场调解→《事故认定书》记录调解结果→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事故认定书》→处罚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符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的处理程序为:《事故认定书》记录事故情况→当事人签名→分析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交付当事人《事故认定书》→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处罚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置交通事故规定的18种行为,填写《事故认定书》使用格式化文书,其他使用非格式化文书。填写《事故认定书》内容为:一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二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形成原因,确定当事人损害赔偿责任;三是调解结果;四是赔偿方式和期限。“调解结果”具体记录内容为:损失情况、损害赔偿项目或数额、当事人分担数额。但我们**局强调,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或麻醉**等,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