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与临床研究有什么关系??

bdqnwqk2年前基础20

伦理学是理论,临床研究是实践

伦理学是研究什么的?

伦理学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善恶问题。伦理学作为向善之学,主要是要求我们形成趋善向善的自觉意识

赫尔巴特教育学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可以归纳为“一原则”“二基础”“三中心”及“四阶段”。
1、原则

赫尔巴特首次提出“教育性教学原则”,阐明了教育教学之间的联系,他明确提出:“我想不到有任何无教学的教育,正如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
他认为,教学是形成道德观念,培养道德品质的最基本的手段,强调道德教育要建立在知识教育的基础之上;道德教育应该通过教学进行,教学的目的是早就学生的德行。
2、二基础

赫尔巴特将伦理学和心理学作为了教育学的理论基础。

(1)教育学的伦理学基础
赫尔巴特把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养成五种道德观念,作为他的伦理学的基本原理。这五种道德观念是“内在自由”“完善”“善意”“正义”“报偿”。
他认为,“教育的唯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德行是给予整个教育的名词”。教育的整个目标,教育的全部工作,都在于培养学生的这五种道德观念。
同时,这五种道德观念是一个彼此相关的系统,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加以组成,既不能缺少某一种观念,也不能使某一种观念过多或过少。
(2)教育学的心理学基础

赫尔巴特首倡教育的首要科学是心理学,强调教育学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是心理学,并充分应用心理学去论证教育上(特别是教学上)的各种实际问题,努力给予教育工作以理论说明,这是他在教育史上最重要的贡献。
在他看来,人的“心灵”是宇宙中无数实在的一种,它与其他“实在”发生关系,便产生“观念”。“观念”是事物呈现于感官,在意识中留下的印象。他认为,观念是人意识活动的最基本素材,一切心理现象都由各种观念的相互作用而产生。
它从作为感知的对象,到保留在意识中,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心理过程,即统觉的过程。“统觉”即新观念为已经存在于意识的旧观念所同化和吸收。赫尔巴特认为,任何观念、任何经验的取得,都是统觉的结果。

3、三中心
赫尔巴特是传统教育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强调教师的权威作用,强调教师的中心地位,形成了以“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的三中心论,我们通常把赫尔巴特的三中心论称为“旧三中心”,而把杜威的“儿童为中心(学生为中心)、经验为中心、活动为中心”称为“新三中论”。
4、四阶段

赫尔巴特提出了教学形式阶段理论。他指出,任何教学活动都必须是井然有序的,都要经历四个阶段,即明了(或清晰)、联合(或联想)、系统、方法。

明了——教师通过运用直观教具和讲解的方法,进行明确的提示,使学生获得清晰的表象,以做好观念联合,即学习新知识的准备。

联合——由于新表象的产生并进入意识,激起原有观念的活动,因而产生新旧观念的联合,但又尚未出现最后的结果,教师的主要任务是与学生进行无拘束的谈话,运用分析教学方法。

系统——采用综合的教学方法,使新旧观念间的联合系统化,从而获得新的概念。

方法——新旧观念间的联合形成后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这就要求学生自己进行活动,通过练习巩固新习得的知识。




扩展资料
赫尔巴特教育学的构成部分:
严格来说,研究某一理论的构成部分,只是一种直观的思维方式,而且,从元教育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它不能把握研究对象的本质。但出于对中国教育学研究起借鉴作用这一点考虑,我们不妨作一个简单叙述。从表面来看,赫尔巴特前后两本教育学在构成部分上是有很大差异的。
第一本由三编构成,包括“目的论、教学论、训育论”;第二本由“基础理论、教育过程、教育问题”三部分构成。
对比起前一本书来,在第二本书中作者作了四个变动:
一是增强了基础理论部分;
二是将“教学论”和“训育论”合二为一;
三是将教育目的论分散到教育、训育各部分分别论述,而没有专门立论,至于在第一本书中专门论及的管理部分(在目的论中论述)仍保留在与教学、训育平行的地位;
四是增加了学科教学论和有关教育制度方面的论述。由于《教育学讲授纲要》一书体系上的变化,我们可知,赫尔巴特自己对教育学的构成部分也没有确切的把握,只不过是他更注意将自己的教育学信念转化成一种具有严密逻辑性的理论体系罢了。
从两本书所体现的共同特点来看,他的教育学实际上是由“基础理论”、“教学论”、“训育论”和“学校管理论”四部分构成。赫尔巴特所苦心经营的教育学体系与两个世纪以前的夸美纽斯相去并不很远,但却在理论基础和研究方式上有了根本的变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约翰·弗里德里希·赫尔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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