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中的国际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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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东京审判的时候,慰安妇制度为什么没有违反国际法

东京审判的时候,日军慰安妇问题曾被检察官作为日军战争罪行的一部分提起公诉,而日本律师为此指控进行了辩护,主张:日军设置慰安妇制度是无罪的。日本律师的辩护意见最后被法庭采纳,因此东京审判中没有关于慰安妇制度违反国际法的认定,日本政府也一直以此理由拒绝对慰安妇进行赔偿。

目前有传闻得中心辩护观点是:平时强奸无死刑,战时军人无徒刑。

关于慰安妇问题日本律师的主要辩论观点可以基本归纳为:

第一,所谓“从军慰安妇”这一名词在战争中是不存在的,当时的日本军队没有“从军慰安妇”的制度,而慰安所只是在军队的保护下经营的民间企业。

第二,战时的日本在法律上是允许卖淫的,日本军队为维护战斗力保护和承认在战场上的卖淫并不违背法律;不仅没有资料证明慰安妇是被强制的,而且 她们可以获得较高的收入,是属于商业行为;军队中开设慰安所同现在的文部省楼内设立的民办的食堂是同样的性质。

第三,在军队中设立慰安所的制度不仅不违法,而且不限于日本,但是教科书没有向学生讲明这一点,使他们误解为只有日本人才那样好色、淫乱和愚劣,使他们敌视自己的国家和军队。

第四,向尚没有进行充分的性教育的中小学的学生灌输关于慰安妇问题的知识没有意义,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2."东京审判"的细节问题

日军暴行骇人听闻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开庭到1948年11月宣判终结,共历时近两年零七个月。

其间共开庭818次,法庭纪录4。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419人,出示文件证据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也是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

日本法西斯的种种罪行在审判中一步步被揭露。 东京审判的判决书宣布,确认日本有对中国进行侵略战争及对苏联、美国、英国与其他盟国进行类似战争之罪。

认为“九一八”事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日本是中日战争的侵略者。 判决书以最大的篇幅叙述了日本侵华战争的历史,在国际法的高度上确定了日本侵华的种种罪行。

判决书还指出,日本暴行的证据为数众多,不可能一一列举,法庭只能就确定大批屠杀并虐待战俘与和平居民的罪行及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其他战争犯罪的各种证据,作出一般的结论。1。

对中国人民的屠杀:仅以“南京大屠杀”为例,被杀人数就达20万人以上,还不包括被日军焚烧的尸体、投入长江或用其他方法处置的人。 日本法西斯奸淫烧杀,劫掠财物,无恶不作。

2。对太平洋地区各国人民的屠杀:他们曾在马来亚的亚历山大医院、泰国的琼蓬角、荷属东印度的望涯群岛、苏门答腊的库达拉查、爪哇的加达尔巴士等100多个地方实施了大规模屠杀,其暴行骇人听闻。

例如:日军将妇女强奸后,把汽油浇在她们头上点火焚烧。 3。

拷问和其他非人道待遇:日军在其铁蹄所及之处,对被拘禁的俘虏与和平居民实施了惨无人道的酷刑,包括烙刑、电刑、悬吊、坐钉板等。4。

解剖活人和吃人肉:实施解剖活人暴行的不仅有日本军医,还有其他军人。如在菲律宾,日军抓住了一个年轻妇女,将她的乳房和子宫割去。

1944年底,日本第十八军司令部曾发出命令,让部队吃盟军的尸体。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 德意日法西斯发动的战争给全人类带来深重灾难,为了惩处犯罪分子的滔天罪行,1943年10月,美国、英国、中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国成立罪犯调查委员会,筹备战后审判。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规定:“我们盟国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犯,包括虐待俘虏的人在内,将处以法律的严厉制裁。”12月,在莫斯科举行的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也决定,驻日盟军最高统帅必须贯彻《波茨坦公告》,严惩日本战犯。

1946年1月19日,驻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根据盟国最高委员会决定,正式颁布了关于在东京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特别宣言》,以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根据规定,该法庭有权审理及处罚那些犯有危害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罪和违反人道罪的远东战争罪犯。

但事实上,东京审判的对象是甲级战犯(即主要的或首要的战争罪犯),次要战犯由各被侵略国分别设庭审理。1946年2月18日,麦克阿瑟正式任命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等法院院长韦勃爵士为首席法官,以及分别来自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印度10国的10名法官;同时任命了首席检察官和其他30名检察官。

中国法官和检察官分别由梅汝趝和向哲浚出任。盟国开始是把70人定为甲级战犯,后认为案情过分庞大复杂,决定将这70人分两批或三批审理。

东京审判的是第一批28名甲级战犯,因为其中3人或病死或发疯,所以实际只对25名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 对日本战犯的正义审判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

这天上午8时42分,一辆押送日本战犯的土黄色大型军用客车停在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大门前。8时50分,大客车的门开启。

第一个走下车的人穿着一身战时日本“国服”———“国民服”,他是南次郎。第二人是眼眶深陷的广田弘毅。

日本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第四个走下车来。 东条英机走在队伍中间,他戴着黑框眼镜,脸上露出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

眼睛眨个不停的前大藏大臣贺屋兴宣走在最后。他们走得很慢,相互间保持1米左右的距离。

当贺屋兴宣走进法庭大门后,厚厚的玻璃门随即关闭。 上午11时17分,法庭执行官宣布开庭,庭内全体人员起立。

在一片肃静中,11名法官身着黑色法衣威严地走入法庭,登上审判席。 尽管25名战犯罪恶滔天,但他们并不甘心认罪。

开庭不久,辩护团便以审判权问题发难,有的辩护律师以“战争中杀人不应构成杀人罪”为由,为被告开脱。对此,检察官指出:这批战犯所指挥的军队,对世界各国的无数生灵造成了长期而深重的迫害,世界的和谐在这批战犯手中破灭。

对如此天理不容的战犯,绝对不能够放纵。“审判的目的是在主持正义,而这个审判也不同于一般的审判,因为我们要从毁灭中挽救全世界。

我们为了文明而开始战斗!”检察官铿锵有力地结束了发言。法庭驳回了辩方的动议,审判进入一般审理阶段。

法庭上唇枪舌剑 7月1日,法庭开始审理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罪行。 坂垣征四郎虽知自己罪行累累,但还是抵赖说“九一八事变”是偶然发生的事件,并不是他们策动的;而伪“满洲国”的成立是出于东北人民的“民意”;“七七事变”以后,他曾主张撤军,。

3.请问大家:东京审判中所依据的是什么法律

1946年1月19日,经盟国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了《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东京审判在两年七个月的审理过程中,盟国并没有以战胜国的姿态对战争罪犯以主观、武断的判决,而是以为根据,在大量的人证、物证的基础上,在给予战犯以充分的自我辩论的基础上而作出的法律判决。按照传统,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遵循事前法,不接受事后法。二战前历史上从没有审判国家间战争罪犯的先例。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都属于事后法。

4.关于东京审判的一些问题

【东京审判】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

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根据1945年12月16—26的莫斯科会议规定,发表了特别通告,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颁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其内容与英、美、苏、法4国在伦敦签署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基本相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英、美、苏、法、澳、荷、加、新(西兰)、印(度)、菲各1名法官组成,共11名;11国又各派检察官1人。

澳大利亚法官 W. F. 韦布任庭长,美国律师J.基南任检察长。中国委派法学家梅汝璈为法官。

由11国检察官组成的委员会于1946年4月29日向法庭提出起拆书。被告28人,除松冈洋右等3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外,实际受审25人。

起诉书控告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审讯自1946年5月3日开始。

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布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绞刑,木户幸一等16人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判处20年徒刑 ,重光葵判处7年徒刑 。7人绞刑于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

绞刑于1948年12月22日执行。自1950年起美国不顾世界舆论的反对,将判刑的首要战犯陆续释放出狱。

这次审判并不能代表所有被侵略国家人民的意志。但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列为甲级战犯,是对国际法战犯概念的重大发展。

【电影版】中文名称:东京审判英文名称:The Tokyo Trial发行时间:2006年电影导演:高群书 Qunshu Gao电影演员:曾志伟 Eric Tsang 曾江 Kenneth Tsang 林熙蕾 Kelly Lin 谢君豪 Kwan-Ho Tse 刘松仁 Damian Lau 朱孝天 Ken Zhu 英达 Da Ying 小池幸次 星野晃 小池荣 名取幸政 大岛宇三郎地区:大陆语言:普通话◇ 剧情简介: 1946年3月20日,受中国国民政府的委任,作为远东国际大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飞抵东京。东京的中国同仁及朋友为梅汝璈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席间,顾毓秀郑重地赠送了一把宝剑给梅汝璈。

《大公报》记者肖南负责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全程跟踪报道。在宴会上,他目睹了梅汝璈的激动和欢欣,但他却预感到梅汝璈此行必定艰难…… 大审判终于开庭了,中国的审判团遭受了种种挑战和挫折,面对各国法官们的偏见与刁难,中国法官和检察官们与他们斗智斗勇,克服了对美国法律不了解的种种不利因素,在庭审辩论中取得了上风。

日本右翼势力派刺客行刺梅汝璈,肖南得知后,立即赶往告知,最终挫败了刺杀计划。最后的审判到来了。

远东国际大法庭做出判决,以东条英机为首的七名战犯被处以绞刑…… 《东京审判》表现的是在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的情况,是中国人在国际舞台上第一次成功地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尊严的故事。 当时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整个法庭不赞成死刑的人居然占多数。

以梅汝璈(刘松仁饰)为首的中国法官,最终是怎么样将东条英机等战争罪犯送上绞刑架的呢?影片创作者经过大量的历史调查,为观众揭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因为该片故事全部发生在1946年的东京,片中扮演梅汝璈的刘松仁,扮演向哲浚的曾江,扮演倪征燠的英达均一口流利的英语;扮演中国记者肖南和日本恋人和田芳子的林熙蕾操一口流利的日语汉语;而凭《南海十三郎》成为金马影帝的谢君豪和曾志伟的对白是日语;再加上由日本演员扮演的律师广濑一郎、战犯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由美国百老汇著名演员扮演的盟国检察官季南、法庭庭长卫勃,无论叙述风格还是制作气势均强烈透出导演高群书深受好莱坞主流商业片的影响,是国产片中少有的具有好莱坞气象的大片。

该片获得第12届华表奖优秀故事片奖与2007年第16届金鸡百花奖优秀故事片奖与最佳导演奖提名。票房收入:2030万【中国一代法学大家梅汝璈简介】:梅汝璈(1904~1973)中国法学家。

字亚轩 。江西南昌人 。

20年代在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学习。在清华学习期间,梅先生在《清华周刊》发表多篇文章,如第286期的《清华学生之新觉悟》、第295期的《辟妄说》和第308期的《学生政治之危机及吾人今后应取之态度》等,表达出其年轻时代的忧国忧民之心。

1924 年自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1926年在斯坦福大学获得文科学士学位,并被选入怀·白塔·卡帕荣誉学会。

1926年夏~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此期间,梅汝璈曾与同学施滉、冀朝鼎等组织了中山主义研究会,以响应国内发生的北伐革命行动。

1929年春,他游历了英、法、德、苏等国后回国。先后任教于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讲授英美法、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国际私法等课程,还担任过当时内政部参事兼行政诉愿委员会委员、立法院委员及立法院涉外立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外交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国防最高委员会专门委员、中山文化教育馆编译部主任及《时事类编》半月刊主编,同时在复。

5.东京审判中关于死刑的看法,从法理学角度说

“否定东京审判不是单 纯否定一次审判的结果,而是要否定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历史。”

针对日本政要否定东京审判的言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研究部主任唐晓辉、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副教授宋志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强调指出,东京审判的正义性、合法性不容否定。 东京审判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反法西斯同盟国,对在日本政府策划、准备、发动和实施侵略战争中起过重要作用、担负主要责任的人物,进行的国际军事审判。

“国际社会采取法律手段对破坏人类文明的战犯进行审讯和制裁,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创举。”唐晓辉说,东京审判对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性质的认定和对战犯战争责任的追究与判决,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法准则,符合世界各国和人民的利益,符合人类对和平与正义的追求。

唐晓辉介绍,东京审判从法庭宪章的起草与公布、法庭的组成、对战犯的审判,直到认定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性质和对主要战争罪犯的惩治,都具有不可辩驳的法理依据。 东京审判在两年七个月的审理过程中,盟国并没有以战胜国的姿态对战争罪犯以主观、武断的判决,而是以国际法为根据,在大量的人证、物证的基础上,在给予战犯以充分的自我辩论的基础上而作出的法律判决。

“这一点已经得到世界的公认。” 唐晓辉说。

东京审判不仅从法律的角度认定了日本发动的对中国、东南亚和美英等国战争的侵略性和非正义性,而且通过审判日本主要战犯,公开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者的战争暴行,尤其是侵华14年间在中国所犯下的罪行。宋志勇介绍,在法庭上,战时日本曾严密封锁的“南京大屠杀”等骇人听闻的战争罪行被揭露,为审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也为历史研究提供了珍贵资料。

“从政治角度看,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一样,对于制止侵略战争、保护正义力量、倡导世界和平、促使用战争以外的方式解决争端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宋志勇说,东京审判向全世界宣告,策划、发动侵略战争是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参与战争犯罪的人,要对侵略战争负责。

专家们认为,东京审判是一场严肃、正义的审判,它惩罚了战争罪犯,维护了国际法的尊严,为人类和平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专家同时指出,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东京审判也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是审判虎头蛇尾,留下了许多政治后患。由于战后国际形势和美国远东政策的变化,东京审判只对28名甲级战犯进行了审理和判决,对已经逮捕的其他90名重要战争嫌疑犯供罚垛核艹姑讹太番咖陆续予以释放,致使这些在策划、发动侵略战争中担负主要或重要责任的战争嫌疑犯再次回到社会,继续在日本政治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发挥重要影响。

二是没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从而造成日本一些政治势力和民众长期拒绝对战争进行深刻反省和忏悔,政治上长期右倾化。 宋志勇认为,日本政府和日本社会对东京审判的看法和态度,反映了日本的政治走向和历史观。

从东京审判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国内虽然也有否定东京审判的言论,但并未形成气候。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政府要对战后政治进行“总决算”,否定东京审判的思潮逐渐抬头,并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的市场。

90年代以来,日本努力争当政治大国,认为东京审判的结果有损于日本“政治大国”的形象,开始变本加厉地攻击东京审判,使否定东京审判的思潮充斥到了政治、思想、学术、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 专家指出,日本国内这股否定东京审判、为侵略战争翻案的思潮,已经产生了恶劣影响,将对日本今后的政治走向、对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产生消极影响。

“日本右翼势力企图否定东京审判的逆流不容忽视,应该引起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亚洲国家的重视。”唐晓辉说。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新闻背景:东京审判 1946年1月19日,经盟国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了《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正式起诉。

5月3日,法庭召开第一次公开会议,开始审理东条英机等战犯的罪行。3日至4日,首席检察官宣读42页的起诉书,历数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被告所犯的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前后持续两年多,共开庭818次,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从1948年11月4日起宣读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到12日才读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终判处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木户幸一等16名甲级战犯无期徒刑,2名甲级战犯分别被判处20年和7年有期徒刑。另外3名甲级战犯,一名因患精神病中止审判,另外两名因在审判期间死亡免于追究。

1948年12月23日凌晨,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的死刑架上。

东京审判中的国际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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