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sci论文数据量超过多少不算一稿多投
1.“一稿多投”的定义
国内定义:
(1) 一稿多投是指一篇内容相同或基本相似的稿子,由一个作者投往多家宣传媒体,犹如一女嫁多夫是件不道德和很不光彩的事。
(2) 一稿多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一稿多投是指作者将同一件作品投给多家期刊社的行为包括在法定或约定禁止再投期限以外或在明知自己的作品己经或将要发表情况下将同一件作品投给其他期刊社的行为。狭义上的一稿多投是指作者在法定或约定的禁止再投期间同时或先后将同一件作品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期刊社的行为。
(3) 一稿多投是指作者在法定或约定禁投期间,或者在期限以外获知自己作品已经发表而将同一作品或改头换面投向多家报刊社以供使用的行为。
(4) 一稿多投是指将内容相同、基本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论文稿件,同时或相继投向两家以上刊物企图发表的行为。
国外定义:
同样的信息、论文或论文的主要内容在编辑和读者未知的情况下,于一种或多种媒体(印刷或电子媒体)上同时或相继报道一次或多次。国外学界对“一稿多投”或“一稿两投”的行为有许多不同的称谓,最常见的是“重复发表”(repetitivepublieation),有的学者称作“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甚至有的学者称其为“剽窃”(plagiarism)。美国生物学编辑委员会(CBE,现扩大为科学编辑委员会,CSE)下属的编辑政策委员会1996年推荐用“多余发表”(redundantpublieation),因为其适用于无论重复发表事实上是否已经发生(即己经重复投稿)的情况。
在Harvard Continuing Edueation Home Page关于((学术诚信和到窃))讲义和演讲中有这样一段话:“当你剽窃的时候,你是在拐走另一个人的脑产儿(braln child),不仅如此,你还在对其他人声称:这是你自己的脑产儿(brain child),你利用它给你自己并没有真正去做的工作赢得声誉,所以你又是在说谎和诈骗,你从原作者那里不公平地窃取了本应属于他的认可和荣誉。”
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
国外学者对“自我剿窃”(self-Plagiarism)定义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引用自己以前作品中的观点和方法,也称为“自引”,二是将自己的作品略微修改后,再次发表,即“一稿多投”。
这种“自引”的情况非常多见,指作者在一系列的作品中重复使用文章而没有引用之前发表的文章作为参考文献。在国外,学者大量的“自引”被认为是剽窃。
2006年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如何保障学术诚信”的研讨会上,IBM公司watson研究中心研究员、副总裁技术助理王敏博士向与会者介绍了国外在学术诚信方面的一些做法时,提到了“自我到窃”(seif-pfagiarism)的问题,他是这样说的:“你做了一个东西,做得很好,你又加了一点东西,加的这点东西是不是可以写一篇新的文章,自己应该有一个认识,这个如果是新的,你可以写。如果只是一个小的改动,那是不可以写的。就是你投到会议或者投到刊物去,这个时候你必须要交代清楚你这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发展出这么多,而不能不提以前这一段了,给人的印象是你新做这么多,这就是自我剿窃了。”
重复发表(repetitive publieation)
重复发表(repetitive publieation)是指作者向不同出版物投稿时,其文稿内容(如假设、方法、样本、数据、图表、论点和结论等部分)有相当重复而且文稿之间缺乏充分的交叉引用或标引的现象。这里涉及到两种不同的行为主体,一种是指将自己的作品或成果修改或不修改后再次发表的行为,另一种是指将他人的作品或成果修改或不修改后再次发表的行为。后者是典型的到窃、抄袭行为,在这里所说的重复发表仅指第一种行为主体。国外所指的重复发表(repetitive Publication)中如果是指第一种行为主体的,便等同于我们所说的“一稿多投”。
根据国际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以下类型的重复发表不属于“一稿多投”行为,可以再次发表:
(l)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口头报告或者以摘要、会议墙报的形式发表过初步研究结果的完整报告,可以再次发表,但不包括以会议论文集或类似出版物形式发表的全文;
(2)类似于在一种刊物发表过摘要或初步报道而将全文投向另一种期刊的文稿;
(3)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现的新闻报道类文稿,可以再次发表,但此类报道不应通过附加更多的资料或图表而使内容描述过于详尽;
(4)重要会议的纪要,有关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可以再次发表;
(5)对首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或以上数据的学术论文,可以再次发表;
(6)论文以不同或同一种文字在一种期刊的国际版本上再次发表;
(7)论文是以一种只有极少数科学家能够理解的非英语文字己发表在本国期刊上的属于重大发现的研究论文,在国际英文学术期刊再次发表;
(8)同一篇论文在内部资料发表后,可以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再次发表;
(4)结论类似。
细读被“支解”后的多篇“香肠论文”具有以下实质性特点:
(l)用一篇总的论文更具有信息量,且比用多篇“香肠论文”更为完整,更具有关联性;
(2)可以在同一篇论文中表达所有必要的信息,根本无需增加篇幅;
(3)多篇“香肠论文”发表,可能会降低这项研究成果的重要性,使得研究成果变得残缺和支离破碎;
(4)多篇“香肠论文”发表,读者可能阅读其中某一篇论文即已足够,其他的几篇都是多余的。
2.国外期刊对论文“一稿多投”的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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