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规范为何不能规范谁
《规范》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都作了明确规定。
这是令人可喜的,因为学术界的某些龌龊已让
人无法忍受。可是一位与会专家的话却让人开了个“透心凉”――在某种程度上,这个《规范》是规范好人的。对于那些有意违反《规范》又为自己狡辩的人来说,《规范》是无力的。
《规范》“规范”好人?我想这里的好人意味着就是遵守“规范”的人。都遵守了,还需要《规范》约束吗?任何《规范》都是针对不守则的人,对违规者体现不出“规”的刚性,也就起不了“范”的作用。我们要这样的《规范》何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主任王宁教授说,在她看来,这个《规范》是针对大面积普通人的。让不懂规范的人弄懂规范,然后造成舆论压力,让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在舆论谴责下有所改变。她是《规范》的制定者之一,她的话是不会错的。从她的话中我们不难发现,《规范》制订的基点竟是“舆论谴责”。都什么年代了,我们的政府都已在着力打造法治政府了,我们的学术界为何还在道德的圈子里绕来绕去。难道还在幻想学术界中人都是些跳出凡尘的神仙?难道还在天真地认为他们的自纠能力会自动升级?
一边是惩治力度不高,或者说“学术腐败”成本极低;一边是金钱、住房、职称、官位、奖品等频繁招手。你没学问没关系,只要你会不择手段,一切都会唾手可得。这样的“喜剧”谁不想拥有?人人趋而奔之,则“繁荣局面”指日可待。
《规范》应有的,刚性体现不出,或者说该刚性的不“刚”,不如不用出台,这不仅“规范”不了谁,还让某些躲在角落窍笑不已,岂非是笑话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