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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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汇管制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一: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汇管制中,最严格的规定是出口商必须把全部外汇收入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出口商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要填明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结算货币、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并交验信用证。

二:对进口外汇的管制

对进口外汇的管制通常表现为进口商只有得到管汇当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管汇当局根据进口许可证决定是否批准进口商的买汇申请。有些国家将进口批汇手续与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同时办理。

三: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

非贸易外汇涉及除贸易收支与资本输出入以外的各种外汇收支。对非贸易外汇收入的管制类似于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把全部或部分外汇收支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

为了鼓励人们获取非贸易外汇收入,各国政府可能实行一些其他措施,如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居民将个人劳务收入和携入款项在外汇指定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并免征利息所得税。

四:对资本输入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采取限制资本输入的措施通常是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和稳定汇率,避免资本流入造成国际储备过多和通货膨胀。它们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对银行吸收非居民存款规定较高的存款准备金;对非居民存款不付利息或倒数利息;限制非居民购买该国有价证券等。

五:对资本输出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一般采取鼓励资本输出的政策,但是它们在特定时期,如面临国际收支严重逆差之时,也采取一些限制资本输出的政策,其中主要措施包括:规定银行对外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企业对外投资的国别和部门;对居民境外投资征收利息平衡税等。

六:对黄金、现钞输出入的管制

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禁止个人和企业携带、托带或邮寄黄金、白金或白银出境,或限制其出境的数量。对于该国现钞的输入,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往往实行登记制度,规定输入的限额并要求用于指定用途。

对于该国现钞的输出则由外汇管制机构进行审批,规定相应的限额。不允许货币自由兑换的国家禁止该国现钞输出。

七:复汇率制

对外汇进行价格管制必然形成事实上的各种各样的复汇率制。复汇率制指一国规章制度和政府行为导致该国货币与其他国家的货币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汇率。

扩展资料:

按受限程度:分为自由兑换外汇、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和记帐外汇。

自由兑换外汇,就是在国际结算中用得最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在国际金融中可以用于偿清债权债务、并可以自由兑换其他国家货币的外汇。例如美元、港币、加拿大元等。

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则是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国进行支付的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凡对国际性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有一定限制的货币均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国家货币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包括人民币。

记账外汇,又称清算外汇或双边外汇,是指记账在双方指定银行账户上的外汇,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也不能对第三国进行支付。

按来源用途:分为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

贸易外汇,也称实物贸易外汇,是指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即由于国际间的商品流通所形成的一种国际支付手段。

非贸易外汇是指贸易外汇以外的一切外汇,即一切非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如劳务外汇、侨汇和捐赠外汇等。

金融外汇与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不同,是属于一种金融资产外汇,例如银行同业间买卖的外汇,既非来源于有形贸易或无形贸易,也非用于有形贸易,而是为了各种货币头寸的管理和摆布。

按市场走势:分为硬外汇和软外汇,或叫强势货币和弱势货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汇

2.我国外汇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个 人 外 汇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一、基本概念 1、境内居民个人(以下简称“居民个人”)系指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人、定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以及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按申请人护照上登记的本次入境日期计算)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

2、非居民个人系指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 3、现汇帐户:境内居民个人收到的港、澳、台地区或者境外(以下简称“境外”) 汇入的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转存款帐户; 4、现钞帐户:境内居民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款帐户; 二、基本原则 1、居民个人不得以自身名义为机构办理外汇收付。

2、禁止境内居民个人将其外币现钞存储变为现汇存储。 三、境内外汇划转 1、境内居民个人本人境内同一性质外汇帐户(含外币现钞帐户)之间的资金可划转; 2、境内居民个人与其直系亲属境内之间同一性质外汇帐户资金可划转; 3、境内划转时所需证明文件: (1)划转申请人与收款人同在一个户口簿的,应当出示户口簿; (2) 划转申请人与收款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划款申请人应当向银行提交公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人与收款 人确为直系亲属的公证文书。

4、除以上情况外,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帐户不得用于办理境内帐户间的划转及结算。 附注:1、外汇管理政策中所称直系亲属关系是指划款申请人与收款人双方为配偶、父(母)、子(女)关系; 3、银行办理境内居民个人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外汇帐户的资金划转,只能是在同一性质的账户之间进行,即居民和居民之间、钞户对钞户、汇户对汇户,不得办理不同性质外汇帐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四、外汇收入管理 (一)现汇账户管理 1、居民个人将外汇收入存入外汇帐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次性存入金额 办理方法 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银行办理; 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 提供真实身份证明; 2、居民个人外汇收入解付外币现钞或兑付人民币,按以下规定办理: (1)对于十一种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一次性解付(汇入外汇且未入帐)外币现钞 办理方法 兑换人民币金额 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 直接到银行办理 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含) 银行审核有关证明材料、登记备案后办理 等值5万美元以上 由当地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核准件办理 [十一种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为: ⑴ 专利、版权收入: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专利或版权证书、转让或者使用协议以及境外完税证明; ⑵ 稿费收入: 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已发表作品、境外完税证明; ⑶ 咨询费收入: 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咨询协议以及境外完税证明; ⑷ 保险金收入: 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报单、索赔书、理赔证明; ⑸ 利润、红利收入: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投资协议或者股权证明、利润分配决议或者红利支付书、境外完税证明; ⑹ 利息收入: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债券或者债券登记证或者存款利息清单、境外完税证明; ⑺ 年金、退休金: 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在境外工作证明、境外完税证明; ⑻ 雇员报酬: 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雇佣协议、境外完税证明; ⑼ 遗产继承外汇: 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公证书、境外完税证明; ⑽ 赡家款: 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说明书; ⑾ 捐赠外汇: 证明材料为真实身份证明、捐赠协议; ] (2)对于以上所列项目之外的经常项目收入: 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金额 办理方法 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 直接到银行办理 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含) 银行审核有关证明材料、登记备案后办理 等值5万美元(含)以上 由当地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核准件办理 3、对于资本项目外汇收入: 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金额 办理方法 等值20万美元以下的 所在地外汇局审批后凭核准件办理 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 国家外汇局审批后凭核准件办理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申办核准件须提供的相关证明: 对于境外直接投资调回的本金收入,须提供国内境外投资有关主管部门境外直接投资的批准文件、境外直接投资回收的有关证明材料、境外完税证明; 对于境外间接投资调回的本金收入,须提供国内境外投资有关主管部门境外间接投资批准文件、出售境外各种有价证券收据的有关证明材料、境外完税证明;] 4、居民个人从现汇帐户中提取外币现钞或兑付人民币的规定参照居民个人外汇收入解付外币现钞或兑付人民币规定办理。

(二)现钞账户 1、居民个人从现钞帐户提取外币现钞,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次性提钞金额 办理方法 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银行办理 等值1万美元(含)以上的 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后办理 4、居民个人从现钞帐户兑付人民币,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次性提钞金额 办理方法 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 直接到银行办理 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含) 银行审核有关证明材料、登记备案后办理 等值5万美元(含)以上 由当地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核准件办理 五、外汇支出管理 (一)现。

3.外汇期货的概念与法律特点是什么

外汇期货的概念与法律特点是: (一)它的交易的对象是外汇期货合同,而现货交易的标的是实际货物 期货合同是期货交易所为期货交易印制的标准化的合同,它对有关商品的种类、数量、交货期和交货地点都做了统一规定,只有合约的价格留待买卖双方商定。

人们进行期货交易,不是为了在到期日转移有关商品的所有权,而是为了进行保值或投机。 绝大多数期货交易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对冲方式了结。

对冲,又称平仓,指以方向相向的第二次期货交易结束自己对第一次期货交易承担的义务。例如在买进两张期货合同后,在到期日之前卖出两张期货合同,便可结束交易者对期货合同承担的义务。

(二)它只能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而现货交易可以在任何地点进行 期货交易所是人们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它是一个非赢利性机构,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和契约交易费弥补支出。 其主要工作是制订有关期货交易的规则和交易程序,监督会员行为。

期货交易在固定场所集中进行,可以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提高市场的竞争性。 (三)实行保证金制度 外汇期货交易每笔买卖成交时,买卖双方均需按照期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经纪人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以确保买卖双方履行义务。

一般经纪人收到客户缴存的保证金后,要依照规定的比例将客户的部分保证金转存于清算所,同时向客户收取关于交易手续费,以作为保证的代价。期货交易的保证金除了防止交易各方违约的作用外,还是清算所结算制度的基础。

保证金可分为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客户在每一笔交易开始时缴纳的保证金,交易货币不同保证金不同。

应缴保证金的数量由清算所与交易所共同决定,根据期货价格的最大波动情况进行调整,通常每笔契约为900~2800美元。保证金额度根据每天收盘时头寸数量计算,会员上缴保证金若不足额度,应于第二天补足。

有些交易所对当月交割的期货契约征收较多的保证金。 交易所有权增加或减少初始保证金数量,也有权对个别清算会员收取较多或较少的保证金。

在美国,保证金可以部分以联邦库券等充当,而在liffe,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存入清算所账户。清算会员之间每天都结清赢利与损失。

4.外汇的基本常识是什么

(一)外汇 外汇的概念具有双重含义,即有动态和静态之分。

外汇的动态概念,是指货币在各国间的流动,以及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它是国际间汇兑的简称。

外汇的静态概念,又分为狭义的外汇概念和广义的外汇概念。 狭义的外汇指的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

它必须具备三个特点: (1)可支付性。必须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

(2)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补偿的债权。

(3)可换性。 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

广义的外汇指的是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此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 简单地说,外汇就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我国1997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内容做出如下规定: (1)外国货币。

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

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

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

5.关于外汇一定要知道的知识

首先要受NFA和CFTC监管;其次是你的钱和该投资公司的运作资金是分离的,就是该投资公司倒闭了,但是你的钱还是你的钱;银行一般的作用的都是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存在的,在国内外汇监管局对于打到国外的钱是有严格控制的,一年一般不超过50000美金,而且填出金申请表的时候最好是说你是出去旅游的,不然不给你打。

汇款,提款都是要收手续费的,工行和光大的手续费比较便宜,但是也是有名额限制的。找到一家专业的好的平台,自然会有专业人士叫你办理这些手续,货比三家吧,多找几个平台的人问问就行了。

6.外汇保证金交易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国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仍相对有限

2009-05-22 09:2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司长杜鹏5月20日表示,中国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仍相对有限,外管局将着重健全外汇市场机制,加强对外汇市场的运行,银行外汇业务及衍生产品创新的监管。

杜鹏在5月20日由英国的FX-Week和中国外汇杂志社共同举办的外汇周刊中国年会上做出上述表示,他首先介绍了汇改以来外管局在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是丰富交易品种,满足市场主体多种避险需求。汇改以来,外管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陆续推出远期、掉期、货币掉期交易,允许银行之间自行选定全额交割和差额交割两种方式。同时在零售市场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推出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二是扩大外汇市场主体,构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层次。2005年8月,开始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性企业进入银行间近期外汇市场,自汇改以来,截至2008年末,银行间近期外汇市场新增会员73家,会员总数达到268家,截至2008年底,银行间远期市场、外汇掉期市场和货币掉期交易市场会员总数分别达到75家、75家和20家。

三是完善市场机制,增加交易自主性和灵活性。2006年1月,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询价交易模式,同期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引入人民币对外币交易做市商制度。目前已有23家银行成为做市商,在此基础上,2008年,允许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外汇经济业务,进一步提高了外汇市场衍生品的流通性和操作性。

四是改进汇价管理和头寸管理,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2005年以来,放松了外币对人民币交易汇价波幅的管理,调整了挂牌汇价管理办法,允许银行挂牌汇率一日多价。将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调整为涵盖银行本外币交易的综合头寸,统一中外资银行的头寸管理政策,实行全责发生制头寸管理。并在天津滨海新区现行试点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

五是健全市场基础建设,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交易平台。2007年4月,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正式上线,2008年7月发布中国境内首个人民币外汇市场、外汇场外衍生品主协议。2009年4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又对外汇交易系统进行了升级,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参与者交易的需求,提高交易效率。

杜鹏表示,中国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仍相对有限,首先,市场交易规模小,交易过于集中,品种仍不够丰富;其次,由于资本项目尚未实行可兑换,银行与客户间的部分交易行为仍受到一定的限制,投融资和风险规避功能受到限制。资源配置有效性受到影响;第三,外汇产品创新仍然不足,外汇衍生品仍处于起步阶段,产品设计和定价能力有待提高,风险管理缺乏经验等等。”

看看这个报道就可以知道,中国的外汇市场下一步的动向了吧!

7.期货基础知识 , 期货法律法规

一:期货基础知识:

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

买卖期货的合同或协议叫做期货合约。

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

投资者可以对期货进行投资或投机。大部分人认为对期货的不恰当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以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这是不正确的看法,可以同时做空做多,才是健康正常的交易市场。

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二:期货法律法规:

* 1999年06月02日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9年05月25日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1998年08月01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

* 1996年12月25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

* 1996年09月02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1996年全国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1996年02月23日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请示的通知

* 1995年07月20日 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5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 1994年09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和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5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 1994年04月0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停止钢材、食糖、煤炭期货交易请示的通知

* 1993年11月14日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

8.简述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框架。

(一)外汇及外汇管理所谓外汇, 就是指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的外汇包括外国货币、外汇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以及其它外币资产。

根据各国货币在国际清偿中的不同特点,外汇又分为自由外汇和记帐外汇。外汇管理又称为外汇管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对外汇的买卖、借贷、转让、收支、国际清偿、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实行一定限制措施的管理制度。

其目的在于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限制资本外流,防止外汇投机,促进本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凡有国际收支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框架我国从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外汇管制。建国初期,基于我国国力较弱以及当时所处的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顺势颁布了一系列的外汇管理新法规,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为主,包括其它外汇管理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对完善的外汇管理法律体系,标志着我国外汇管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目前,我国外汇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

二、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我国的外汇收支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和资本项目外汇,对它们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

我国对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实行银行结汇制,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汇回国内,并按照国家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原则上不得将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中的外汇资金转作定期存款;确需转作定期存款的,须凭法定的文件向开户行所在地的外汇局申请。

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可按国家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对于属于个人所有的外汇,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银行或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局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指导性限额及核销管理,购汇金额在规定限额以内的,居民个人可以持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银行办理;购汇金额在限额以上的,居民个人应当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然后再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

外国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的合法人民币收入,需要汇出境外的,可以持有关的证明材料和凭证倒外汇指定银行兑付。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由境外汇入或者携带入境的外汇,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持有效凭证汇出或者携带出境。

(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调回国内,在外汇指定银行开列外汇帐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在向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前,须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投资者以外汇资金向境外投资的,应向外汇管理当局缴存所投资金的5%作为汇回利润保证金;以设备作为投资的,应按资本设备投资额的2.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

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外债一般可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对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由国家统一对外举借;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境内中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商业贷款实行余额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之和应当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之内。在差额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行举借外债,超出差额的,须经原审批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总投资。

外债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国家外债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对外债和对外担保实施监管。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满或因其它原因无法继续经营而依法终止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理并照章纳税。

清理纳税后的剩余财产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或携带出境;属于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外汇,应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三、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管理(一)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对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进行如下管理,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机构批准,并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应按规定为客户开立帐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应按规定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遵守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呆帐准备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业务所需的人民币资金,应当使用自有资金。

9.外汇管理方面的知识(通俗易懂)

一、对外汇储备的认识 目前针对如何管理我国的巨额外汇储备,许多学者或实务工作者从各个角度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想法,但由于缺乏对外汇储备的正确理解,导致一些建议不可行,或相互矛盾。

因此,在讨论外汇储备管理之前有必要正确认识外汇储备的内涵。 外汇是央行的一种资产,其对应的负债主要是公共部门或私人部门的存款,这意味着外汇的增加同时导致了国内人民币的增加,所以外汇是不能直接用于国内消费和投资的,因为这相当于增加货币供应量,可能会导致通胀。

外汇是我国对国外的一种债权(主要指贸易顺差产生的,不是借外债),外汇相当于国外发行的“债券”,国外用这种“债券”换回了我们的产品、服务,当然我们可以用这些“债券”在将来从国外买回产品和服务,但是如果“债券”贬值了,我们买回来的少了,就受损失了,如果“债券”升值了,买回的多了,我们就盈利。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世界进入了浮动汇率的国际货币体系,持有外汇意味着要承担汇率波动的风险。

拥有外汇相当于为国外的铸币税作贡献。铸币税实质上是对货币发行并保持货币信用的一种补偿,拥有他国的货币数量越多,对该国铸币税的贡献就越大。

目前,美元是最主要的外汇资产,因此美国是从铸币税中获益最多的国家。 外汇储备对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国家至关重要。

外汇储备是保障一国汇率体制稳定、国际贸易平衡、国际清偿支付的必要措施。外汇的增加主要由贸易顺差、借债、直接投资等组成。

我国汇率体制实质是有浮动的固定汇率,央行对外汇资产统一管理,企业进口、对外投资、归还国外债务、外资企业利润汇出,都需要兑换外汇,因此必须保证一个基本的储备量,否则会产生支付危机。 二、巨额外汇储备带来的问题 外汇储备对稳定一国的货币汇率体系,平衡国际贸易收支非常重要,但外汇储备并不是越多越好,巨额的外汇储备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和问题。

巨额的外汇储备可能面临着巨大的汇率风险。目前我国外汇的主要资产是美元资产,在美元贬值时外汇储备的实际价值会大大缩水。

由于资产金额巨大,进行币种调节的空间也很有限。近两年来,美元对各种主要货币贬值20%左右,由此产生的损失数百亿美元。

外汇储备的增加会挤压货币政策的空间。外汇占款的增多要相应扩大货币供应量,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央行为了降低高外汇储备对国内物价水平的影响,须通过回笼现金,或提高利率等方式来减少货币供给,这样却增大了本币升值压力;相反,央行为了降低高外汇储备带来的本币升值压力,须通过降低利率等方式增加货币供给,这样又强化了通货膨胀。

因此央行货币政策的内外目标产生冲突。 高外汇储备显示出在外汇市场上,就是外汇供给大于需求,容易造成本币升值预期。

本币升值往往降低本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不利于就业和经济增长;同时本币升值导致本币资产价值高扬,易形成资产泡沫化;进一步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美日欧等主要贸易伙伴以我国外汇储备迅速增长作为主要证据,对人民币值施压;国际投机者将此作为人民币汇率水平不合理的依据,热钱通过各种渠道涌入中国,反过来又加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高额的外汇储备需要付出巨额的机会成本。

即如果货币当局不持有储备,就可以把这些储备资产用来进口商品和劳务,增加生产的实际资源,从而增加就业和国民收入,而持有储备则放弃了这种利益。另外,我国是急需资金的国家,而把外汇以较低的利率借贷给美国和其他国家使用,没有充分发挥这部分资金的潜力。

三、外汇储备管理的主要原则 外汇储备是当前国际货币体系及国际贸易体系下的产物,为了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来自外界的冲击,促进本国经济的平衡发展,外汇储备管理有必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保持多元化的货币储备,以分散汇率变动的风险。

按照“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原则,外汇币种应该多元化。可以按照下列原则:(1)根据进口商品、劳务或其他支付的需要,确定币种数量、期限结构以及各种货币资产在储备中的比例;(2)选择储备货币资产形式时,既要考虑它的收益率,同时必需考虑它的流动性、灵活性和安全性;(3)密切注意货币汇率的变化,及时或不定期的调整各种货币的比例。

保持适度的外汇储备规模。一定的外汇储备是一国进行经济调节、实现内外平衡的重要手段。

当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动用外汇储备可以促进国际收支的平衡;当国内宏观经济不平衡,例如出现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时,可以动用外汇组织进口,从而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促进宏观经济的平衡;当汇率出现波动时,可以利用外汇储备干预汇率,使之趋于稳定。因此,外汇储备是实现经济均衡稳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经济联系增强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外汇储备并不是越多越好,毕竟其本质是将本国资金放在海外,持有它是要付出代价和风险的,因此确定合理的外汇储备规模对于维持我国宏观经济稳定至关重要。 富余外汇储备投资渠道的多元化。

多元化是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考虑外汇的运用。对于富余的外汇储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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