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形成的心理基础是什么?

bdqnwqk2024-10-05问题1

第一个步骤是产生强烈的欲求和选择不同的满足方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求,需求的强弱程度也是不同的。如果一个人的需求是比较弱的,一般来说不会产生犯罪的动机。但是如果一个人本身就有着非常强烈的欲望,尤其是当这种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很可能就会选择一种特殊的满足方式。这种满足方式如果是以侵犯别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为前提,就会在之后逐渐形成犯罪心理。

第二个步骤是品德的缺陷和意志力的缺乏。

当一个人决定用非法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的时候,就基本上已经选择了一种即将犯罪的命运,这样的行为一定是与犯罪人的人格有很大的关系的。

犯罪人的人格一般都是不健全的,他们的人格一般都会因为社会化程度的不足而偏离社会的规范。这类人一般认知水平比较低下,内心常常出现矛盾,欠缺法律知识,而且对于主流的文化和道德标准采取蔑视的态度。一个人的品格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如果一个人不能够遵守自己应该遵守的社会规范,不能够严格遵守“克己”和“利他”的标准,不能建立自我调控的机制,最终可能就会产生违法犯罪的意向。

第三个步骤是形成犯罪意向。

犯罪意向指的是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具有的一种朦胧的冲动或者意图,这种违法犯罪的需要可能并没有被明显意识到,没有明显的分化,但是这种人的人格却存在着非常明显的缺陷,并逐渐会养成一些不良的习惯。这类人在遇到外界的刺激的时候,很可能就会产生一种内心冲动,进而会萌发犯罪的意向。

犯罪意向的形成是犯罪心理的初步过程,从这个步骤开始,有关实施犯罪活动的各种因素就开始不断结合,并且朝着犯罪的方向发展。于是只要有合适的犯罪条件和机遇,人很可能就会产生明确的犯罪动机,并且实施犯罪行为。

但是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这一阶段的人只有内在的犯罪意图,并没有实施真正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对社会的危害。

第四个步骤是形成犯罪动机和确定犯罪的目的。

犯罪动机指的就是引起犯罪行为的活动动机,也就是推动和引发人进行犯罪行为的内心的起因。犯罪动机具有产生、发展和消失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完整全面的过程。

一般来说犯罪动机的发展阶段有四个:

第一个是萌发阶段。犯罪动机的萌发可能是因为外部的刺激因素,也可能是因为内部的冲动。在这个阶段犯罪动机刚刚萌生,所以有一定的模糊性,就是说犯罪的动机只是微微显示出来,但是并没有形成清晰完整的结构。所以主体对于自身犯罪动机的认识也不是非常明确,也就是说这种犯罪动机在一定程度上处在一种内隐的阶段当中。

第二个阶段是过渡阶段,这个阶段也被称为明确动机阶段。在这个阶段当中,主体已经开始能够意识到自己内心产生了犯罪动机,并且会根据自己的个性状况和现实环境对自己的犯罪动机进行衡量,衡量的内容包括价值、道德、利弊等。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会决定取舍,确定自己的犯罪目的,形成清楚明晰的犯罪动机。

第三个阶段是定型阶段,也被称为犯罪决意阶段。在明确了犯罪动机之后,还需要思考的就是如何具体实施犯罪行为,这就包括何时、何地、何种方式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过程同时也是对于犯罪动机的一种确认和巩固。

第四个阶段是消失阶段,也就是犯罪心理结构的衰落或衰减阶段,这个阶段通常是在犯罪行为已经实施之后产生的。随着犯罪行为的事实,犯罪的目的已经达到,所以犯罪动机自然就会消失。也可能是因为犯罪行为已经使犯罪人受到惩罚,所以暂时不可能实现那样的犯罪目的,就放弃了犯罪动机。还可能是因为产生了新的犯罪动机,所以原来的犯罪动机消失了。

犯罪心理的形成一般来讲是有一定的渐进性的,但是在特殊的案件当中,也可能会出现比较复杂的状况,所以在讨论的过程当中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

常见模式:1.渐变型:其特点是具有渐进性、渗透性、自觉性、预谋性。它包含原发型和继发型两种类型:原发型指的是从少年期就有不良行为和违法尝试,逐渐发展成为犯罪心理。继发型指的是早年并没有常特殊经历,而是成年后渐渐腐化堕落而走上犯罪道路;2.突变型:其特点是突发性、情境性、明显的情绪性。具体又可分为由人际冲突引起的突变型、由回避危险引起的突变型、由特定气氛引起的突变型;3.机遇型:指人在接触有利于实施犯罪之机遇前并无犯罪意图,接触此种机遇后渐渐产生犯罪心理,或突然起意而犯罪。分为机会型和境遇型两种。

特殊模式:1.习惯型:也就是常说的“恶习难改”。习惯犯罪的人总是在一定情况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再次进行犯罪行为;2.朦胧型:这类犯罪行为是由犯罪意向直接引发的犯罪行为,但是本人的意识状态是相对模糊的;3.变态型:某些偏执型、冲动型变态人格、易装癖、恋物癖变态人格以及其他性心理障碍者,很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