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云山学者?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学者岗位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学校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吸引、遴选和造就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高层次人才,实现我校建设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云山学者”属学校特设岗位,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 按照规定程序分批分步实施,是我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云山学者”岗位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云山学者”岗位根据职责和目标任务,在国内外公开招聘,聘期内实行聘用制,按照岗位性质分别采用年薪制或月薪制,按类别聘期为一至五年。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岗位设置原则
(一)必须与国家、广东省人才工程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相结合。
(二)必须与学校学科建设相结合,依次优先考虑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博士点学科、硕士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紧缺学科以及新兴学科分期分批设置。
第六条 岗位设置学科范围
(一)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原则上在二级学科设置)。
(二)省级以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建设的科研创新平台。
(三)学校学科建设规划重点扶持的学科。
(四)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处于国内或国际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新兴交叉学科。
第七条 “云山学者”岗位分为四类:云山领军学者、云山杰出学者、云山青年学者和云山讲座教授。
(一)“云山领军学者”岗位定位于国内外具有突出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岗位入选者必须对本学科发展具有深邃的洞察力和建设构想,能带动团队和整合资源对学校的学科发展起到“领军”作用,带动我校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二)“云山杰出学者”岗位定位于国内外具有杰出研究能力的高水平学术骨干。岗位入选者必须学术能力突出,取得过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科研业绩或教学业绩,能继续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在我校科研、教学方面起到示范和榜样作用。
(三)“云山青年学者”岗位定位于具备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梯队成员。岗位入选者必须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学术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为争取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国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重点项目提供人才储备。
(四)“云山讲座教授”岗位主要是为吸引国内外杰出专家、学者参与我校学科建设和指导培养我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积极开展合作研究,对本学科的发展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扩大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而设置。
第三章 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第八条 “云山学者”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科技和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二)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要求。
第九条 “云山领军学者”岗位应聘条件
(一)本学科领域内的杰出专家,在国内外有公认的影响力。
(二)熟悉和掌握本学科领域或方向的最新发展动态,对本学科建设、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具有突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能对人、财、物进行科学合理配置,善于培养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
(四)国内应聘者具有组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课题的经验,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项目,且已结项并取得突出成果。国(境)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并有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研究的经验。
第十条 “云山杰出学者”岗位应聘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系博士生导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二)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至第5项中的3项:
1.近五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3项以上,且已结项并取得经鉴定的科研成果。
2.近五年在本学科的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论著10篇(部)以上,或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含出版专著、教材)5篇(部)以上(论文或专著须是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教材须是主编,且本人撰写:理工类10万字以上,文科类15万字以上)。
3.在《自然》(Nature)或《科学》(Science)上发表论文1篇,本人排名前3名,或近五年所发表的自然科学学科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12篇以上(第一作者),所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学术论文被SSCI、A&HCI收录3篇以上(第一作者)。
4.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且为第一作者。
5.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近五年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本人排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名前2名),或者曾担任过国家精品课程第一负责人。
(三)国(境)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就。
第十一条 “云山青年学者”岗位应聘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有2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胜任主干课程或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具备外语教学能力者优先考虑。副教授职称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教授职称者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二)学术水平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内有所创新并取得了一定水平的成果,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至第4项中的2项:
1.近五年在本学科的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论著8篇(部)以上,或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含出版专著、教材)3篇(部)以上(论文或专著须是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教材须是主编,且本人撰写:理工类10万字以上,文科类15万字以上)。
2.在《自然》(Nature)或《科学》(Science)上发表论文1篇,本人排名前3名,或近五年所发表的自然科学学科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12篇以上(第一作者),所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学术论文被SSCI、A&HCI收录3篇以上(第一作者)。
3.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三等奖以上,且为第一作者。
4.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近五年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本人排名前3名),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名前3名),或者曾担任过省级精品课程第一负责人。
(三)国(境)外应聘者应在国(境)外著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且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标志性成就并有望取得进一步突破。
第十二条 “云山讲座教授”岗位应聘条件
(一)“云山讲座教授”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担任博士生导师,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
(二)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国(境)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在国内著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
(三)学术水平高,在学科前沿领域取得国际先进水平研究成果,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
(四)保证聘期内在我校每年驻校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第十三条 对海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特别优秀者可不受所应聘岗位科研成果数量条件限制,可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水平、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的业绩成果材料直接应聘。
第十四条 “云山学者”岗位职责
(一)“云山领军学者”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学科领域的科研梯队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一支学术潜力大、合作精神强的学术团队,并带领其团队开展科研、技术创新和攻关,推进国内外技术交流,带领本学科领域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2.组织申报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或负责本学科领域科研、技术创新的课题方向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3.主持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咨询、研究和实施。面向国家、广东省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科研项目、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在聘期内指导其团队成员成功申报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教研项目;指导团队成员年均成功申报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并指导其科研团队成员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年均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二)“云山杰出学者”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本科生的核心课程及指导研究生,开设本学科领域前沿的专业课程。
2.负责组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会议,参与“著名教授论坛”活动,聘期内每年至少主讲1场高水平学术讲座。
3.完成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1项或省级科研项目研究3项,成果需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名义署名。
4.以独撰、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并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年均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2类以上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
(三)“云山青年学者”岗位职责
1.开设并讲授本学科的核心课程或指导研究生。
2.成功申请并主持国家级一般(或青年)项目1项或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或青年)项目2项,在本学科的某一研究方向上做出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规划。
3.以独撰、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并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年均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四)“云山讲座教授”岗位职责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对我校青年教师和研究生讲授国际前沿领域的理论和技术课程,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思想和技术。
2.与我校教师联合指导博士与硕士研究生。
3.与我校研究人员联合申请国家级课题并共同开展研究。
4.指导本专业学术梯队建设,组建或参与组建一支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业团队。
5.参与“著名教授论坛”活动,聘期内每年至少主讲1场高水平学术讲座。
6.聘期内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每年在2类以上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第四章 机构设置及实施程序
第十五条 领导及评议机构
(一)学校成立“云山学者岗位计划”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及学科建设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研究生处、科研处、组织部、教务处、财务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 负责“云山学者岗位计划”中相关政策的制订及重大问题的决策。
2. 根据学科发展规划、人才紧缺程度及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现状就岗位设置、聘用人选、薪酬待遇提出建议意见,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实施。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云山学者岗位计划”的具体实施,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学校根据学科特点成立若干个“云山学者”评议小组,成员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人事和学科建设校领导以及5-7名本学科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评议“云山学者”任职资格并向“云山学者岗位计划”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
2.审议“云山学者”所制订的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工作计划,并提出建议。
3.对云山学者在聘用期间的计划执行情况、业绩成果进行检查、评议,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六条 “云山学者”岗位设置程序
(一)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科规划提出每批“云山学者”岗位设置计划。
(二)相关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岗位设置计划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设岗申请,也可通过连人带岗形式提出。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学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请设岗单位在学科发展规划、发展潜力、发展目标、队伍梯队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提出设岗建议。
(四)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设岗建议,明确提出设岗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十七条 “云山学者”聘用程序
(一)设岗单位要从院系发展战略目标、重点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按照学校公布的设岗岗位,确定“云山学者”招聘条件。
(二)人事处及设岗单位面向校内外公开发布设岗岗位招聘条件。应聘者根据岗位的招聘条件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本人须填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学者岗位”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四份,并附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申报者所填写内容由学院(中心)负责考察和审核。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的意见,组织有关学科评议组根据“云山学者”候选人应聘条件进行严格评议,择优推荐,并请本人到会述职、答辩,开展学术讲座,确定推荐人选。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科评议组意见,报领导小组讨论审议,经公示1周后无异议的,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会同设岗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学校颁发聘书。合同中关于受聘人员在岗工作时间、工作目标与任务、成果归属权、聘期及待遇等有关条款要具体、明确、规范、合法。
第五章 聘期及待遇
第十八条 “云山领军学者”、“云山杰出学者”、“云山青年学者”人选聘期一般为4年,可视实际情况确定为3-5年;“云山讲座教授”聘期为1-3年。
第十九条 “云山领军学者”、“云山杰出学者”、“云山青年学者”聘期内采用年薪制,“云山讲座讲授”采用月薪制。年薪和月薪分为固定和浮动两部分,固定部分按月发放,浮动部分根据中期和期满考核结果发放。
(一)云山领军学者
1.薪酬实行年薪制,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年薪不低于每年人民币60万元。每年按年薪标准的70%作为固定年薪发放,其余30%作为浮动年薪分别按期中和期末考核结果发放。
2.学校将根据科研项目情况,为“云山领军学者”提供科研经费,自然科学学科提供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提供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3. 人事关系暂不调入学校的,在校工作期间,学校为其提供便于生活的公寓式周转房,按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缴纳房租;属于国(境)外受聘者学校每年资助一次往返机票。
4.配备科研助手,根据实际需要及学校条件提供科研、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
5.在所聘岗位对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做出重大贡献的,可另外给予奖励。
(二)云山杰出学者
1.薪酬实行年薪制,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年薪不低于每年人民币40万元。每年按年薪标准的70%作为固定年薪发放,其余30%作为浮动年薪分别按期中和期末考核结果发放。
2.根据承担的研究项目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人民币8万元。
3.人事关系暂不调入学校的,在校工作期间,安排居住便于生活的公寓式周转房,按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缴纳房租;属于国(境)外受聘者学校每年资助一次往返机票。
4.根据实际需要及学校条件提供科研、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
(三)云山青年学者
1.薪酬实行年薪制,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年薪不低于每年人民币20万元,每年按年薪标准的70%作为固定年薪发放,其余30%作为浮动年薪分别按期中和期末考核结果发放。
2.根据承担的研究项目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人民币5万元。
(四)云山讲座教授
1.讲座教授按实际工作时间,每月月薪为人民币2-3万元。每月按月薪标准的70%作为固定月薪发放,其余30%作为浮动月薪分别按期中和期末考核结果发放。
2.来校工作期间,安排居住便于生活的公寓式周转房,按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缴纳房租。属于国(境)外受聘者学校每年资助一次往返机票。
3.根据实际需要,所在单位给予配备科研助手或指定科研联系人,根据实际需要及学校条件提供科研、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
第二十条 “云山学者”的年薪或月薪是在聘期间当年度或月度在学校领取所有工作报酬纳税前的总和。在岗期间,领取年薪或月薪,除享受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的节日慰问金及寒暑假活动费以外,不再享受其他工资报酬及福利补贴。
第二十一条 “云山学者”科研启动费用于支付必要的设备购置费用、科研交流及考察费用、科研助手津贴和办公费用。已享受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的,其科研启动费按“就高”原则资助,不重复资助。
第六章 管理及考核
第二十二条 “云山学者”按照量化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实施管理。根据岗位职责,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内分两期即合同中期和合同期满考核。
(一)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云山学者”聘期即将达到一半的前一个月内进行,主要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合同完成情况。中期考核采用同行专家评议或学科评议组评议的方式进行,由专家对“云山学者”填写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学者岗位”中期考核表》进行评议,对其工作做出评价和建议,并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二)期末考核
期末考核在“云山学者”聘期期满前一个月进行,旨在考核“云山学者”聘期结束时是否完成了合同所规定所有工作内容。由本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学者岗位”考核表》(一式三份),并于期满前1个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期末考核由学科评议组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第七章 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云山学者”岗位入选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云山领军学者”、“云山杰出学者”、“云山青年学者”岗位入选者因健康或其他个人原因离岗连续3个月以上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二)“云山讲座教授”在聘期年度驻校在岗工作时间不满3个月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给国家或学校造成损失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云山学者”岗位入选者,停发剩余薪酬,并解除合同。
第八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云山学者”专项经费由人事处提出当年该专项所需经费预算,经批准后,由财务处设专项经费账户管理。资助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关于本办法中 “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学校科研处颁布的《重要期刊目录》为依据。
第二十六条 属于学校人才引进者,可按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享受安家费等优惠待遇。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