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承人的主要简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部分领域,如口头文学、民间绘画、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一般是由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代代传递、延续和发展的。在这些领域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以超人的才智、灵性,贮存着、掌握着、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类别的文化传统和精湛的技艺,他们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接力赛”中处在当代起跑点上的“执棒者”和代表人物。传承人可能是家族传承中承上启下的继承者,也可能是社会传承中承上启下的继承者。至少在前面所举的口头文学、民间艺术、手工技艺和民间知识这些类别中,传承人的传承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当然不限于这几个类别。因为这些领域是比较适宜于个人技艺发挥和体现个性化创造的领域。传承人之所以成就为传承者,固然环境(家族中有传承的传统,有师傅的带和教,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当事者的超人强记博闻、聪明智慧、心灵手巧、独特匠心等的能力与个性,也比较容易在这些领域里突显出来。
总之,这些领域里的文化传承,不是单线的延长或原质的移位,而是既有衰减又有增量,以创新达成文化的积累。积累是传承的结果,而积累的核心是传承者的创新。
中国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巡视员马盛德在2016年3月30日的文化部例行发布会上宣布;自2016年起,中国198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自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开始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8万元,2011年补助标准提高至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