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上历史老子的思想主张?

bdqnwqk2024-08-25百科1

“老子的思想主张”主要是道法自然、无为而治。

01 老子的思想核心是“道法自然”

花放水流,自有旨趣;禽鸣鱼乐,各具天真。大自然的美,让我们不自觉地去追随。“荷风送香气,潭影空人心”,人与自然的互动,有时能让我们保持清醒。

老子就特别注重“自然”,他经常借用自然界的“万物”来解释社会上的“万事”。

比方说,他用“烧菜”来解释“治国”,所谓“治大国若烹小鲜”;他用“水”来解释“竞争”,所谓“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还比如说,他用“江海”来解释“谦恭”,所谓“江海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他用“树木楼台”来解释“基础积累”,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老子甚至把“自然”推到了最高的位置,“物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已经很厉害了,所谓“道可道,非常道”!但即便是如此“高深莫测”的“道”,依然要“法自然”。

那么,老子讲的“自然”,真的就是“大自然”吗?

其实,老子的所谓“自然”,不仅包括“大自然”,而且也包括与其类似的“自由自在”的精神状态。

而“道”呢,就是万物的本源、发展的规律和做事的准则。道法自然的意思,就是任何的事情,都要自然而然、顺势而为,保持本真、自由发展。

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事物的发展原本简单有趣,只要我们减少人为地过度干预。

老子曰:“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万物的成长与成熟,离不开我们的爱养和保护。推动了万物,而不自恃有功;长养了万物,而不自以为主宰,这就是最深远的“德”。

老子为此还倡导我们要做到“四不”: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即不自我表现、不自以为是、不自我炫耀、不自高自大。

过度干预,就违背了规律。违背了规律,就不是“道法自然”了,而变成了“道法不自然”。

比如说我们曾经的“大炼钢铁、赶英超美”,比如我们现在的“一夜暴富、到处炫富”,都是违背规律、迷失本性的做法。

老子以其超凡的智慧警示我们要“去甚、去奢、去泰”,不走极端、不求奢华、不贪大求全,因为极端、奢侈、过分的行为,都是贪得无厌,必然招致彻底的失败。

反过来说,“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在老子看来,只有保持清静祥和的心态,才是生命的常态,才因符合“道法自然”的规律而光大长久,甚至少遭危险、终成大业。

好大喜功,终为怨府;贪多求全,必逢忧苦。老子从规律性的角度,梳理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

以前,我们习惯于对矿产资源的疯狂开采,我们习惯于对孩子学习的过度干预;现在,我们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讲“让孩子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也许,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回归自然是我们人类发展的必然。

02 老子的思想精华是“无为而治”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人活到一定份上,很多事情就看淡了,人生就多了一份闲适与从容。

而治理一个国家呢,也是一个道理。“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国家一旦把利益看淡了,不与民争利,老百姓就会安居乐业,国家也就会因此而长治久安。

可以说,无为而治,是老子思想的精髓。无为而治,是道法自然的结果,是物极必反的道理,是阴阳互生的哲学。

道虽无名,却有名;道虽无为,却有为。“无为”并不是消极应对、无所作为,而是凭借“无为”而“有为”。

老子说:“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为无为,则无不治。”他是为了“有为”,而强调的“无为”。

老子非常善于以一种“正言若反”的方式表达其观点。正如我们熟知的名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一样,祸福相依、相互转化。

“无为而治”,是依据规律、依据制度来管理,是超越法治的法治,是超越人治的人治。人治也可以,但不能乱治;法治也可以,但不能枉法。

只要顺应自然的规律,没有什么不可以做的。相反,凡是违背了规律的事情,一件最好都别做。

可我们如今的有些国家,整天扮演世界警察,到处打打杀杀,却为的是一己私利;我们有些企业,要求员工无底线加班,难免就有人会猝死在办公桌旁;我们有些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任意打骂,导致孩子跳楼新闻屡见报端。

“无为而治”,是在符合规律的事情上“竭尽所能”,在违反规律的事情上“一事无成”。

所以说,老子不是让大家消极避世,而是积极努力。努力“顺天时、随地性、因之心”,在该用力的地方用力,在该放弃的地方放弃。

老子所在时代,列国争城掠地、贵族骄奢淫逸、苛政甚于猛虎、法令多如牛毛、人民怨声载道、暴动彼伏此起……正是这些情况,让老子对所谓“有为”的认识,才尤为深刻。

王安石就很理解老子,他说过:“圣人未尝不为也,盖为出于不为。”虽为之时,未尝有为;虽无为之时,未尝不为。

如果说“无为”是对“为”的“否定”,那么“无不为”则是对“为”的“肯定”。

立教开宗,紫气东来三万里;著书传道,函关初度五千言。老子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思想,至今依然熠熠生辉、光芒万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