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吗么,这并非现在要研究的问题?
《三字经》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孔子的提出来的;要探讨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这个话题,首先要弄明白善恶的含义和区分的标准.“善”表示的意义很多,字典的解释有:善良,慈善;善行,善事;良好;友好,和好..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没有完全相同的标准.一般人或一个群体往往把有利于己方的行为和事情定性为善,把不利于己方的行为和事情定性为恶,这是产生善恶标准不一致最主要的原因.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善恶标准,把善和恶综合起来才能形成人类完整的人性.不同立场的人群对善恶标准的划分不是完全不同,而是重合的,少部分不同,大部分相同.相同的地方主要有哪些呢?例如,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是人类天生的本能或欲望,人的本能或欲望通过行为表现出来,当发挥自己的本能或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妨碍或伤害到他人,就形成了恶行,这个标准在很多地方都适用.人的欲望和本能是天生的,行为却是后天学习的,同一种欲望可以驱使人做出恶行,也可以表现出善行.例如性欲,与合法的配偶发生愉快的性关系应该属于“善”行,与法律、社会道德不允许的对象发生性关系应该属于“恶”行.其次,我认为要探讨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要用科学的、客观的、辩证唯物的观点看问题,要运用事实规律来分析判断.用文学的、主观的、片面的观点来判断或臆想就会导致错误的结论.总之一句话,就是要尊重客观事实,要全面科学地论断.下面,我逐一分析网上讨论的三种观点:如果人之初是性本善的,那么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是善良的人,如果不受环境影响不和外界接触,他(她)就根本不存在恶的一面.可能很多人都见过这种现象,一个七八月大的婴儿见到另一个小孩子手里的食物,伸手就抢,这又怎么解释?按照字典对于“恶”的解释,人类嫉妒的行为应归入“恶”的一类,圣经中人类的第一桩杀人案是由嫉妒引起的.几个月的婴儿就有嫉妒的行为发生,这是用“人之初,性本善”无法解释的.例如,当婴儿的妈妈抱别的小孩时,该婴儿往往会表现出撒娇、哭泣,推开或打击妈妈怀抱里别的小孩的举动.关于人之初是性本恶的观点,现实生活中也能找到许多例子证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例如婴儿会表现出对父母的依赖亲热等行为,很小的孩子会把自己的食物与另一个小孩子共同分享,把自己多余的玩具自发地送给同伴.此外人之初也不是完全空白的.如果人之初是空白的,那遗传科学怎么解释?难道遗传科学是伪科学?有些人天生易怒暴燥,有些人天生忠厚老实,有些人天生聪明伶俐,有些人天生反应迟钝.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有求得生存和繁殖后代的本能,生存本能表现在行为上就是对食物的本能兴趣和趋利避害的本能反应,繁殖后代的本能主要表现为对性事的兴趣.中国人由于几千年封建思想禁锢,有些人也许会说,你否定了以上三种观点,你究竟想说些什么?我认为,人是善恶矛盾的综合体,善和恶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上,没有谁天生就是善人,也没有谁天生就是恶人,没有谁一辈子都是绝对的善人,也没有谁一辈子都是绝对的恶人.有对立的矛盾才有这个精彩的世界,地球上的生物才能生存发展,就象生与死,昼与夜,阴与阳、雄与雌.在人类进化过程中,把“恶”的行为不断摒弃,建立的法律、道德体系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压制人性丑恶的一面,于是人类和动物完全区别开来,产生了“人性化”这个词.每个人都具有善恶两面性,最明显的表现是对待敌人和朋友的态度上,“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他的有猎枪”.伟人语录说过,凡是敌人支持的我们就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支持.贪官污吏是可恶的,但是有些贪官在现实生活中尊老爱幼,对下属嘘寒问暧,做了不少积极上进的事情.一个人一辈子都积善行德,突然之间做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恶事,并不是这个人发生了质变,一夜之间从善人变成了恶人,而是这个人本身存在善恶两面性,在合适的条件下表现出了恶的一面.所以,要使人从善,仅靠教育和思想觉悟是不够的,舆论、道德、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才是主要环节.综上所述,我认为善和恶是矛盾对立而又共同存在的两个方面,“人之初,性本善”和“人之初,性本恶”只是人性当中的一个侧面,是片面看问题得出的错误结论,与盲人摸象得出的结论具有高度共同性.如果非要说“人之初,性本善”是正确的,那么,象下面这些提法,“人之初,性本恶”、“人之初,性本贪”、“人之初,性本淫”、“人之初,性本骄”、“人之初,性本奸”、“人之初,性本谦”、“人之初,性本慈” ……,也不能够说其不正确,这些都是人性当中确确实实存在的东西,只不过进一步细化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