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罗首次提出法的溯及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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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塞罗首次提出法的溯及力问题?

是的,古罗马的西塞罗(Cicero,前106-前43)就极力反对法的溯及既往,但是并没有提出相关的理论。

二、什么是法的溯及力?

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三、法的溯及力基本原则?

(1)从旧原则。即按照行为时的旧法处理,新法没有溯及力。

(2)从新原则。即按照新法处理,新法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旧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要按照旧法处理。

(4)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 ,则要按照新法处理。

我国修订的《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使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按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四、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

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

1、从旧原则;

2、从新原则;

3、从新兼从轻原则;

4、从旧兼从轻原则。

五、法无溯及力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条法律基本原则。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追溯既往的法律不得通过。法国民法典规定: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六、无溯及力的含义?

法律用语,是指法律实施前的违法行为不适用新法追究法律责任

无溯及力是指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的不适用。溯及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七、立法解释溯及力?

立法解释一般情形下是没有溯及力的,但是如果适用新法对被告或嫌疑人更有利的,可以适用新法。诉讼和仲裁都是解决纠纷两个法律途径,为了保证诉讼仲裁的顺利开展,国家有一系列的诉讼仲裁法规,保障了诉讼仲裁的运行,其中也规范了司法工作人员行为,维护司法的威严和公正。这也就有了立法解释溯及力,产生效率可见一斑。

八、民法溯及力规定?

民法没有溯及力。但是,采取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即坚持从旧兼从轻。

九、知识产权法具有溯及力吗?

没有。

比如《著作权法》规定:

(一)对权利保护期本法具有溯及力,即依照本法规定享有权利的人,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这里有两层意思:

1、指过去对某种权利的保护期没有规定,那么依照本法规定的权利保护期,在本法施行之日已经届满的,就不能得到本法保护,没有届满的,可以得到本法保护。

2、指过去对某种权利的保护期已有规定,那么,在本法施行之日,即使已经超过过去规定的保护期,只要没有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仍然受到本法保护。

(二)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在处理依据上是否具有溯及力的规定。依照该款规定,没有溯及力。处理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应当依照侵权或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不能适用本法的规定。

十、法律的溯及力属于什么?

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我国修订后的《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对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97年10月1日修订刑法生效前实施的行为,应按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当时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只能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现行刑法不具有溯及力。对此,不能以新刑法典规定为犯罪为由而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当时的刑法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则应适用现行刑法,即现行刑法具有溯及力。

3.当时的刑法和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即从旧兼从轻原则所指的从旧。但是,如果当时的刑法处刑比现行刑法要重,则适用现行刑法。此即从轻原则的体现。

4.如果根据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的判决的,该判决继续有效。即使按现行刑法的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处刑较当时的刑法要轻,也不例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当时的刑法。对一种行为刑法的溯及适用,只限于未经审理或者虽经审理但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场合;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应根据刑法的规定加以改变,以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从法律学来看,溯及力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其指定的范围(时间与空间)内有对民事法律行为等行为的有无效力是否合法的决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