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冷兵器?
戈,在西周时仍是主要格斗兵器。戈的形状从夏到商,不断改进,到西周时基本定型,戈的内改为弯曲的勾状,成为戈胡,并在胡身加刃,以加强勾、割的作用。接着又在胡边凿孔(称为穿),用绳子绑在柲(bì)上,成了短胡一穿的戈,这是戈的一大发展。随着经验积累,为使绑附牢固,穿由一个发展到二至三个,胡也随之增长,援的锋利程度也较商代提高许多。
矛,西周矛的形制较商代有所改进。过去銎比刃长,这时刃比銎长;过去刃部多是双隅(刃部隆起的脊角),这时有了三隅、四隅的。銎部侧面的环也取消。而矛柄的长度可能已如《考工记》所记载的一样有两种:一种长二丈,为步卒使用,称为酋矛;一种是长二丈四尺,是兵车上甲士使用的,称为夷矛。改进了的矛,尖锐锋利,刺透力强。
箭(矢),在西周仍是主要兵器之一。箭头的形制基本上是沿袭商代,只是镞的两翼夹角增大了一些,翼尾通过改为平铲状或将其磨制锐利,以扩大创面,增强杀伤力。青铜镞虽大量使用,但也还保留有骨镞、角镞。弓的形制大体也仍沿袭商代,到西周后期可能已逐渐形成了一套制弓的标准规范,成为后来春秋时代制弓工艺发展的基础。
戟,是西周时代的一种新兵器,它是戈与矛两种兵器连结在一起制作成的,是戈与矛的合体。在河北藁(gǎo)城台西村商代遗址中,曾发现一件把戈和矛联装在一个木柄上的铜兵器,可以说是后来戟的雏形。与藁城发现的戈矛联装不同,在陕西、甘肃、河南、山东和北京等地发掘的西周墓中,发现过不少青铜铸造的整体戟,说明戟在当时已普遍使用。但其制作还不很成熟,是在戈的基础上将胡部向上延伸成为刺锋,有的还将锋端铸成反卷的钩状,这样的戟兼有勾、啄、桩(chōng,撞击)、刺四种功能,因而很快被用于装备军队,而后经不断改进,成为中国古代长期使用的一种主要兵器。据《考工记》载,西周时戟的规格是:戟广一寸半,内长四寸半,胡长六寸,援长七寸半,刺长六寸,重一斤四两,柄长一丈六尺,柄下端有鐏(zūn,圆锥形的金属套)。由于戟制造工艺复杂,一物多能,技术要求高,因此其发展较缓慢;整体戟在西周及春秋早期有较多使用,到春秋中后期及战国时,又普遍改为长柄戈矛联装戟。
剑,是一种双刃的既可刺杀也可砍杀的短兵器。它是由刺击兵器演变而来,石兵器时代没有剑,大约在铜兵器全盛时期,由矛头及匕首演进而出现。从出土的实物来看,至今发现的最早的剑,是西周早期的铜剑,这种铜剑其形制还不完备,剑身比较短,一般长约20-30厘米,末端尖锐,两边有刃,但剑身中间无脊,也没有格和剑首,剑茎很短,携带时插在腰部,有的茎端有孔,用以穿绳携带。后来经不断改进,至西周后期和春秋战国时,形制逐渐完备,并成为奴隶主贵族喜欢佩带的一种兵器,因此其装潢(huáng)极为讲究,有的剑柄嵌金镶银,雕刻纹饰,极为精美。据《周礼》记载,周代根据人的身长规定了佩剑的规格,分上、中、下三制,上制长三尺,重三斤十二两;中制长二尺五寸,重二斤十四两又三分之二两;下制长二尺,重二斤一两又三分之一两。总的来说,剑身都不长,这主要是因当时青铜含铅量少、韧性不够、质脆易折,不能制成长剑,由于这一原因,剑除贵族平时佩带外,在实战中主要用于防身和搏斗。
防护兵器。西周的防护兵器仍主要是甲、胄(zhòu)和盾牌。
甲仍以皮甲为主,但在山东胶县西庵发掘的西周车马坑中出土过一件胸甲,前胸由三片组成,全形呈兽面状,宽37厘米,高28厘米,后背是两个直径11厘米的圆形甲,这些尺寸与成年人的体形正好相合。西周铜胄的形制沿袭商代,变化不大。
盾牌,在西周初已成为军队重要装备之一,其形制与商代无大差别,有步盾与子盾(小盾)之分,多为皮质,上面钉缀有青铜部件。这些部件有的是大小不等的圆铜泡,以加强防护能力,有的还组成一定的图案,如琉璃河53号墓出土的一盾,由七个部件构成形象狰狞的兽面,既是一种装饰,又可以达到威吓敌人的效果。
兵车,在形制上基本沿袭商代,仍然是独辕(辀)、方舆、两轮,二马或四马驾驶。但车的结构有所改进:一是辕的曲度加大,辕端抬高、减少了对马的压力,使马能更好发挥其速度;二是车厢加宽,一般在130-160厘米,甲士完全可以在车上自由挥动武器,提高了战车行进中甲士作战的灵活性。此时的战车在关键部位上多用金属部件,用铜辖把车■固定在毂(gǔ)外侧轴上,内侧的铜轴饰保护毂,减轻了车辆运行时的左右摆。辕,轭等部位也都用青铜铸件加固或装饰,大大提高了战车的牢固性,金文里称这种车为"金车",文献中叫"戎车"或"攻车"。"戎车"多为军事指挥乘用。除"戎车"外,还有供进攻用的"轻车",供防御用的"广车",还有有环和皮革以遮蔽矢石的"革车"和用以攻城用的临车与冲车等等。其中以用于进攻的"苹车"数量最多。从出土的遗迹和实物可知,西周战车上配备的武器除原有的弓矢,长矛、铠甲、头盔、盾牌等之外,又增加了格斗长兵器戟和卫体的短兵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