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概念分类的原则?
心理学的区分原则
判断心理正常与否的三原则
心理学的区分原则
郭念锋(1986 1995)认为,区分心理的正常与异常,应该从心理学角度切入,以心理学对人类心理活动的一般性定义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是该问题明朗化。
根据心理学对心理活动的定义,即心理是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我们有理由提出如下三条原则,作为确定心理正常与异常的依据。
一、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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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所以任何正常心理活动或行为,在形式和内容上必须与客观环境保持一致。
如果一个人坚信他看到或听到了什么,而客观世界中,当时并不存在引起他这种感觉的刺激物,我们就可以认定,他的精神活动不正常了,他产生了幻觉。
如果一个人的思维内容脱离现实,或思维逻辑背离客观事物的规定性,并且坚信不疑,我们就可以认定他的精神活动不正常了,他产生了妄想。
这些都是我们观察和评价人的精神和行为的关键,我们又称他为统一性。或者同一性标准。人的精神或行为只要与外界环境失去同一性,必然不能被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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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科临床上,常把有无自知力作为判断精神障碍的指标,其实,这一指标已经涵盖在上述的标准之中。所谓无自知力或自知力不完整,是指患者对自身状态的错误反映,或者说是自我认知与自我现实统一性的丧失。
在精神科临床上,还把有无现实检验能力作为鉴别心理正常与异常的指标,其实,这一点也包含在上述标准之中。因为,若要以客观现实来检验自己的感知和观念,必须以认知与客观现实的一致性为前提。
二、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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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人类的精神活动可以被分为知情意等部分,但是他自身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各种心理过程之间具有协调一致性关系。这种协调一致性,保证人在反映客观世界过程中的高度准确和有效。
一个人遇到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会产生愉快的情绪,手舞足蹈,欢快地向别人诉说自己内心的体验。这样,我们就可以说他有正常的精神与行为。如果不是这样,用低沉的语调向别人述说令人愉快的事,或者对痛苦的事,做出快乐的反应,我们就可以说,他的心理过程失去了协调一致性,成为异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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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格相对稳定性的原则
在长期的生活道路上,每个人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人格心理特征。这种人格心理特征一旦形成,便有相对的稳定性。在没有重大外界变革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易改变的。
如果在没有明显外部原因的情况下,一个人的个性相对稳定性出现问题,我们也要怀疑这个人的心理活动出现了异常。这就是说,我们可以把人格的相对稳定性作为区分心理活动正常与异常的标准之一。例如一个用钱很仔细的人,突然挥金如土,或者一个待人接物和热情的人,突然变得很冷漠,如果我们在他的生活环境中找不到足以促使他发生改变的愿意,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他的精神活动已经偏离了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