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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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先秦属百越地。从秦帝国起就成为中国领土,属南海郡。澳门古称濠镜澳,与广州香山县的历史关系极其密切。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香山已属百越海屿之地。秦始皇一统中国之时(约前3世纪),澳门被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属南海郡番禺县地。晋朝元熙二年(420年),澳门属新会郡封乐县地。

隋朝开皇十年(590年),废新会郡改属宝安县地,唐朝至德二年(757年),废宝安县,改为广州东莞县辖。自南宋开始,澳门属广东省广州香山县。据史料记载,宋末名将张世杰与军队曾在此一带驻扎;早期在澳门定居的人在此形成小村落,倚靠捕鱼与务农种植为生。元代属广东道宣慰司广州路,路治广州,明代属于广州府,清朝后期前属广肇罗道广州府,道治肇庆,府治广州。

澳门半岛之有大量华人定居,是在南宋皇朝倾覆之际。当几十万南宋军民从福建败退乘船长驱到达澳门一带,有的可能踏上这片半岛汲取淡水、寻找食物,有的更可能将这片荒僻地辟成藏身之所。召集澳门半岛上名为“永福古社”的沙梨头土地庙,便相传邕建于南宋末年。大约在南宋末年至元初,澳门半岛上的望厦、濠镜等地,已是定居的居民点了。自此以后,澳门始稍有人烟,但由于地方细,耕地缺,物产少,立足生活繁衍后代并不容易。直至16世纪中叶,即明世宗嘉靖年间。[44]

殖民历史

明正德七年至正德八年(1513年夏天—1514年初),第一位到达中国的葡萄牙人欧维治从马六甲航抵广东珠江口屯门澳,与当地居民进行了香料贸易。[46][47]

历史资料

明世宗嘉靖十四年(1535年),葡萄牙人贿赂广东地方官吏,取得在澳门码头停靠船舶和进行贸易的权利。[53]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以曝晒水浸货物为由上岸居住,并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起在澳门定居。[53]天启二年(1622年),荷兰人攻打葡萄牙租借自明朝的澳门,被击败(澳门之战)。[45]

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于清咸丰元年(1851年)和同治三年(1864年)先后侵占凼仔岛和路环岛。[53]光绪十三年(1887年),葡萄牙迫使清政府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北京条约》,塞进了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的条款。[53]

民国十七年(1928年),国民党政府与葡萄牙政府签订了《中葡友好通商条约》,该条约仅对关税税则、商业事务等事项重新做了规定,并未涉及澳门地位问题,葡萄牙占领并管理澳门的状况也未改变。[53]

自澳门被葡萄牙侵占以来,葡萄牙人在澳门一直拥有特权或特殊地位,使澳门居民普遍感到不满;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8月29日沈志亮刺杀总督亚马留,到宣统二年(1910年)的“路环血案”[49],再到民国十一年(1922年)5月葡萄牙士兵在澳门凌辱中国妇女并枪杀群众百余人[48],以及1966年12月3日因文化大革命和氹仔学校事件而触发的“一二·三”事件,均显示澳门居民对葡萄牙人在澳门的特权深感不满。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认澳门是被葡萄牙非法侵占的,并首次提出把澳门交还中国。由于当时不具备适当的交接条件,时任总理周恩来提出暂时维持澳门当时的状况。

回归祖国

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首次公开提出用“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

澳门回归祖国

1986年,中葡两国政府开始为澳门问题展开了四轮谈判。

1987年4月13日,两国总理在北京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两个附件。联合声明说,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和路环)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承诺向澳门实行一国两制,保障澳门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权利。

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于北京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1999年前葡国管治下的一个中国领土,澳门的主权属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