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问题怎样向律师表达?
一、关于离婚问题怎样向律师表达?
在与律师交谈离婚的问题时,一般应该在律师的引导下回答问题。因为律师可以提出非常关键性的问题。如果自己调理非常清晰,也可以自己陈述问题。
首先是离婚的原因,原因分好多种。
其次孩子随谁生活抚养费想怎样给?
在其次财产怎样分割?
有没有共同债务?
财产的种类有很多。有没有隐瞒财产的现象��
二、上海关于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的问题?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离婚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户。
祝福!
三、关于离婚的宋词?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陆游的原配夫人是同郡唐氏士族的一个大家闺秀,结婚以后,他们“伉俪相得”,“琴瑟甚和”,是一对情投意和的恩爱夫妻。不料,作为婚姻包办人之一的陆母却对儿媳产生了厌恶感,逼迫陆游休弃唐氏。
在陆游百般劝谏、哀求而无效的情况下,二人终于被迫分离,唐氏改嫁“同郡宗子”赵士程,彼此之间也就音讯全无了。几年以后的一个春日,陆游在家乡山阴(今绍兴市)城南禹迹寺附近的沈园,与偕夫同游的唐氏邂逅相遇。唐氏安排酒肴,聊表对陆游的抚慰之情。陆游见人感事,心中感触很深,遂乘醉吟赋这首词,信笔题于园壁之上。
四、关于离婚的文案?
我最近离婚了,因为这段感情让我得不到任何的爱,我觉得还是尽早离开比较好
五、如何谈离婚的问题?
约个时间,坐在一起,心平气和一点。好好的聊聊离婚后的问题
六、离婚时会房贷未还清,关于过户问题怎么解决?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 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 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七、关于与精神病离婚问题,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1、《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其中第三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此处的“疾病”仅指严重传染疾病和不能进行性生活的疾病,没有明确精神病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3、从《婚姻法》明确确定的无效婚姻的范围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范围可以看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婚姻登记,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其因夫妻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按照离婚案件处理,不能作为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处理。
4、精神病患者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配偶作为该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离婚案件中,由该配偶作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与自己离婚,明显违背法律规定,这就势必涉及到监护人的变更确认问题。
八、关于离婚的诗句花?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作者陆游
九、关于鲁迅的《离婚》介绍?
对于鲁迅最后一篇现代题材小说《离婚》历来似乎多有误读,例如有一种曾经流行的意见说:这篇小说通过一个普通农村妇女婚后被欺凌、起来反抗夫权压迫又遭到失败的故事,表现了旧中国妇女在婚姻问题和家庭中的无权地位。
主人公有与封建势力进行斗争的勇气和泼辣性格,但是她对地主官僚存有天真幻想,终于在这些狼狈为奸、专横乡里的反动势力的沉重压力下被迫屈服。
十、关于父母离婚的文案?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那些离别和失望的伤痛,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