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问题,成都标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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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抚养费问题,成都标准多少?

没有具体标准,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原则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收入20%--30%,没有固定收入,按所在地人均收入计算。

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要求变更抚养权的问题?

小孩抚养权的判罚主要看怎样对小孩的健康成长更有利。一般来说小孩2岁以内母亲获得小孩的抚养权几率大一点;2-8岁主要看小孩跟谁生活在一起,双方的工作、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满8周岁的小孩主要看小孩的意愿。如果两个小孩,没有其它特殊情况的话,一般一人一个。

抚养费,一般按照抚养一方的月收入的20%到30%给付,无法查明的则按照小孩生活所在地的消费水平决定。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孩子抚养费通常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收入水平与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其计算标准为:

1、有固定收入者,其给付标准为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其给付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者,给付标准可依据同行业平均收入或当年总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者,可根据实际适当降低或提高上述比例。

四、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的意义?

抚养权常常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除了双方约定孩子轮流居住的情形外,抚养权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那么,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自然可以与孩子长期居住、生活在一起。2、抚养权包含了第一监护权的内容。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同时取得了监护权,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可以代表孩子做出孩子自己不能单独做出的决定;同时,代孩子行使财产所有权。3、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虽然也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所以,不用担心对方滥用自己的“抚养费”;相反,对方有此忧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五、再婚后离婚有抚养继子女的义务?

二婚离婚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仍同于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被抚养的继子女,对抚养其的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七条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1986年3月21日 [1985]民他字第9号) …… 经我们研究认为:王淑梅与李春景姐弟五人之间,既存在继母与继子女间的姻亲关系,又存在由于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尽管继母王淑梅与生父李明心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王淑梅与李春景姐弟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消失。因此,有负担能力的李春景姐弟等人,对曾经长期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王淑梅应尽赡养扶助的义务。

六、离婚后发现怀孕怎么办,抚养费、户口等问题如何?

结婚总是很美好,也许从未想到过会有一天离婚,更没想到会在离婚后发现怀孕了。那么,离婚后发现怀孕该怎么办?这不是一个问题,因为这涉及到孩子未来的成长和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小孩的抚养费,以及户口问题怎么解决?看看本文就知道了。

1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所以说,一旦夫妻双方离婚,想要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再婚。但是,在离婚后发现怀孕的,如果确实是与前夫的孩子,那么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处理呢?

3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5所以,如果离婚后怀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一般来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七、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变?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视情况而定。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归母亲抚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二至十周岁的孩子,父母可以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二、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变的。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八、离婚后女人给抚养费的多吗?

离婚后如果有孩子,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女人肯定必须要给抚养费啊,按时按月按照离婚协议规定的支付孩子抚养费,偶尔探视孩子期间还要给孩子买东西补偿孩子缺失的爱。

但如果离婚没有孩子,男女双方做好财产和债务分配,就算陌路人,以后再无纠葛,也没有需要女人给男人支付抚养费的话。

九、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首先要看是孩子跟着谁,如果跟爸爸,把房子给爸爸,妈妈每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大约一千到二千就可以,抚养到十八岁。

如果孩子跟妈妈,也要争取房子因为这是孩子最基本的保障,爸爸每月支付一千到二千的生活费。最好判给男方,因为还是男人能保障孩子的吃喝拉撒。

十、男方共同抚养女方的孩子,离婚后男方能要抚养孩子的钱吗?

不能因为是两个人的抚养孩子孩子是你们俩个人的小可爱,离婚要挂着孩子给孩子卖点吃,用的等等都不要从孩子身上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