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一、扬尘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工人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建筑废材的清理不够到位。由于很多建筑工人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还没有意识到扬尘污染带来的严重性。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建筑废材的摆放,随意丢弃,施工结束后,建筑商也没有及时清理。如此更加导致了尘土的积累,从而加重扬尘污染。
2.治理范围不够全面 很多地方都开展了,扬尘污染的治理,但是由于需要治理的对象比较多,范围比较广,很多地方没有涉及到。因此很多地方的养成污染治理不够全面,没有得到完全的根治,经常出现这边治理好了,另一边又出现扬尘污染的现象。
3.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尘土治理近几年才开始兴起,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来说还比较薄弱。这给了很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也给治理工作带来了不便。比如运输沙土的货车超标运载现象,由于监管不到位和法规的不完善,经常是在一段时间内对超标的货车进行处罚之后过一段时间这种现象又再度发生。正因为如此尘土问题屡禁不绝,扬尘治理问题也没有办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是什么?
全称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其是指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给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用来避让地质灾害的简易卡片。该卡片上说明了避灾路线、方法、监测方法以及平时防范地质灾害需要注意的要点,当地政府的值班电话,并有对持卡人的基本家庭信息的记录等等。
三、母婴店工作存在的问题?
销售压力大,日常工作不累就是心里压力大,能抗压还是不错的。
四、结合自身工作简述如何搞好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
掌握断层,裂隙,破碎带等等弱面位置,调查地下地表水的路径,对有弱面的岩体进行沉降和水平位移监测。这是关键!
五、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纪律缺乏坚定性。我本人对上级各项政治纪律是坚决的,是不折不扣的。但有时图一时轻松,还有执行不彻底,要求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 二、组织纪律有松弛。在工作中遇到难题时,有时会出现懈怠心理,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解决问题松松垮垮。 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虽然能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但有时对开支科目和全额还是限制不严,三公经费下降幅度还不是很大,勤俭节约办事观念还要进一步筑牢。 四、执行纪律不够严格。①政治纪律:大的原则方面自己一贯要求很严,但在一些具体的方面要求有所放松,主要体现在自我管理上出现松懈,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劲头不足,有一定的安于现状的思想,存在使命感、紧迫感不强的现象和执行制度、职工管理不严的问题。②组织纪律:不能坚持始终,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有了得过且过思想,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纪律上存在侥幸心理,坚持原则不够,对单位其他同志在组织纪律方面的引导不够,要求不够严格。③财经纪律:自己能够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但由于节俭意识有所淡化,有时依然存在一定的浪费现象
六、提升工作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的质量
抓好学习,建立落实各项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区委、区政府开展效能建设的重要指示,提高对搞好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我所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确保工作纪律执行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等、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期间不得出现空岗现象,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来不及请假的,要与相近科室打招呼或在门上留个条子,不得不打招呼就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有关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实行激励机制。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实行周公布、月讲评,做到奖勤罚懒,并与干部使用和绩效挂钩。
(三)转变作风,确保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继续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求首问责任人在自己职责
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进行协调办理;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引导到相应的职能科室或部门;对不履行工作责任、态度冷淡或故意刁难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是强化窗口服务职能,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
三是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关于推进政务、事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使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办事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和公平;公开办事的形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办事的公开和公正性。
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法律责任是如何确定的?
地质灾害防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领导,这是我们国家经多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践总结所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非常强的工作,需要调动政府多个部门和有关单位、群众,甚至社会力量,因此必须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有关部门(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要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应急救灾工作。
八、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的区别?
生态修复是在生态学原理指导下,以生物修复为基础,结合各种物理修复、化学修复以及工程技术措施,通过优化组合,使之达到最佳效果和最低耗费的一种综合的修复污染环境的方法。
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不良地质现象进行评估,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技术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防止或减轻灾害发生的目的。
九、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法律依据?
:2003年11月24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了我国第一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管理、职责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的三项原则、五项制度和五项措施,规范了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权利和义务。《条例》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十、开展治风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发觉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能有待提高。
2、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坚固。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4、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5、工作纪律的自我约束方面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