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处置方式? 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原则?

bdqnwqk2023-12-13问题1

一、问题线索处置方式?

需要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成立核查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八条 需要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成立核查组。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和分类处理意见报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原则?

问题线索4类处置方式:

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

问题线索的处置是监督执纪的基础环节。谈话函询,是纪委常用的一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也是纪检组织对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轻微问题抓早抓小、提醒帮助的手段。

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对谈话函询的认识不够,要么不当回事、敷衍应付,要么心怀侥幸、对抗组织,或者存有其他误解。

谈话函询包含谈话和函询两种方式,其中谈话是面对面的,函询则是书面的。两者可分别使用,也可叠加使用。

初步核实是在立案前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了解、核实的活动。

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和监督执纪的重要环节,其任务是了解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是否立案提供依据。

三、问题线索处置的主要措施?

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

1、谈话函询给予被反映人向组织如实说明或澄清问题的机会,目的是让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讲清问题,有利于组织进行准确研判,及时有效地处置问题线索,督促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真正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

2、初步核实主要是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比较具体、具有可查性,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情况下采取的线索处置方式,目的是对问题线索进行了解和核查,判明和掌握问题线索的真假、虚实和大小,以决定是否立案审查,避免立案审查的盲目性,维护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3、暂存待查主要是指线索反映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时机、现有条件、涉案人一时难以找到等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对确定暂存待查的线索,一旦条件成熟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4、予以了结主要是指线索反映的问题失实或者没有可能开展核查工作而采取的线索处置方式,包括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已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等情况。

四、问题线索处置五个步骤?

问题线索处置的五个步骤:

1. 明确问题并识别线索:首先定义具体的问题,分析细化出有可能的解决方案;

2. 分析线索:进一步识别和分析线索信息,总结和梳理各类线索,构成精准数据;

3. 确立研究主旨:根据线索信息,确定研究主旨,重点研究具体环节,以进行处置;

4. 确定处置方式:确定处置方式,结合分析结果,构建有效的解决方案;

5. 实施处置:实施处置方案,根据情况进行调整,直至处置完成。

五、问题线索处置方案及措施?

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

1、谈话函询给予被反映人向组织如实说明或澄清问题的机会,目的是让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讲清问题,有利于组织进行准确研判,及时有效地处置问题线索,督促纠正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真正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

2、初步核实主要是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比较具体、具有可查性,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情况下采取的线索处置方式,目的是对问题线索进行了解和核查,判明和掌握问题线索的真假、虚实和大小,以决定是否立案审查,避免立案审查的盲目性,维护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3、暂存待查主要是指线索反映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时机、现有条件、涉案人一时难以找到等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对确定暂存待查的线索,一旦条件成熟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4、予以了结主要是指线索反映的问题失实或者没有可能开展核查工作而采取的线索处置方式,包括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已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等情况。

六、如何做好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工作?

对于问题线索要查明线索来源以及线索涉及问题的真伪,对于真实线索要按照管辖分工转递,对虚假线索要移交纪检部门处置。

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反映学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央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报送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问题线索处置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依纪依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三)坚持规范程序、严格保密。

第三条 问题线索主要来源:

(一)群众信访举报;

(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督办;

(三)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干部监督中发现;

(四)巡视、巡察、审计、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发现移交;

(五)其他渠道。

第四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汇总,并按要求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报送有关数据信息。

第五条 学校纪检部门在收到或发现问题线索后,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会议,纪委办公室负责人、问题线索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并报纪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其中,非学校党政领导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意见,须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后实施。

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30日内提出。

第六条 学校纪检部门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要求,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均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

(一)谈话函询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结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的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问题线索比较具体,经初核和开展工作,可采取谈话函询方式进一步核实。

(二)初步核实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判断其可能构成违纪的线索。根据初步核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三)暂存待查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比较具体、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一旦条件成熟即可开展核查工作的问题线索。问题线索暂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限。

八、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分为哪四类?

问题线索4类处置方式:

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

问题线索的处置是监督执纪的基础环节。谈话函询,是纪委常用的一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也是纪检组织对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轻微问题抓早抓小、提醒帮助的手段。

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对谈话函询的认识不够,要么不当回事、敷衍应付,要么心怀侥幸、对抗组织,或者存有其他误解。

谈话函询包含谈话和函询两种方式,其中谈话是面对面的,函询则是书面的。两者可分别使用,也可叠加使用。

初步核实是在立案前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了解、核实的活动。

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和监督执纪的重要环节,其任务是了解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是否立案提供依据。

九、队伍教育整顿线索处置工作方案?

队伍教育整顿线索处理工作方案是按照收集到的线索材料,先找相关人员谈话调查,其次找周围人员或线索指明相关范围人员谈话调查,再次通过组织程序调查,最后,通过汇综所材料证据,反复核对,认真筛选后,经过正确分析判断,得出正确结论。

十、关于排队插队问题的思考?

帮别人排队一般是不对的,在没有任何危及生命的特殊情况下,帮别人排队占了后面人的位置不能容忍。公共场所进行排队可以保证速度、安全和公平。

以超越自我为中心的思维,进入不断扩大的公共视野,将自我良好修养放置于更广阔的生活世界中,为公共意识的养成奠定基础。作为一个公民社会的契约,是诸多文明准则中之一者,必须尽可能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