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什么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诉讼和非诉讼。
一、诉讼方式即法院判决;
二、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当事人和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信访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与传统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较而言的。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二、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述?
它是以“大调解”为基础的基层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其组织架构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
三、什么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变革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高发,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需要加强和完善各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其他非诉讼方式在调停主体、化解手段、化解形式上各具特色,对于解决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发挥不同的作用。
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促进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工作措施
1、坚持注重预防,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要求各责任区民警认真执行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
2、强化矛盾纠纷的调解责任者,将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人,根据谁的责任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包办制,各责任区民警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有效地进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限办时间,做到矛盾不化解不销帐,问题不解决不结案。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合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
4、进一步强化非正常越级上访应急处置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过程中,当事人由于对相关部门的处置结果不服或出于某种目的,出现非正常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闹访、静坐等情况发生时,派出所领导及责任区民警,在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务必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及时赶往现场,做好安抚、化解、劝返工作,负责将上访群众劝回,平息事态。
三、突出重点。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排查环节。对本辖区重点问题、重点人群的排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治理。二是抓好调处环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矛盾,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防范环节。充分发挥村民调解会、治保会和治安联防队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纠纷多元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与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有关的工作和活动。
第三条 本省建立健全由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
第四条 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经验做法?
镇村联动,双向直通,实施“警务通达”工程
警民联调村干轮岗和“村为主”调解在干汊河镇的有益实践和成功实施,坚定了镇党委、政府秉持创新理念加强乡村治理的信心和步伐。在不断的调研和总结后,镇党委、政府适时推广实施“警务通达”工程,围绕群众需求,立足政法工作需要,统筹加强镇、村两块阵地建设和落实制度保障。
在村级,实施“一村一警、村所联动”新模式,加强“村为主”调解职能。由派出所民警包片到村,村营长为警务协管员,村村建立“警务室”,完善村级综治中心场所建设,全面提升了村级调解的效率和公信力,彻底打通了警务服务“最后一百米”。继续加大投入建设“雪亮工程”和镇综治中心,在全镇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治安防控组织网格,同时依托QQ警务室、微信平台、治安视频监控等多个渠道完善信息联络共享平台,完成社会治安管理线上线下全覆盖。建立涉及群众警务从家到村、从村到所的双向直通快达保障机制,实现了全镇社会治安“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奖惩措施,年终由警民调解室对各村进行考核,评选6个先进村和6个优秀协管员,对先进村集体发放3000元到1000元的奖金,对先进个人发放500元的奖金。
从尝试村干轮岗加强警民联调,到落实“村为主”调解责任主体,再到实施“警务通达”工程,全面落实干汊河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路走来,干汊河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轮岗村居干部和广大志愿者都能积极参与,相互学习,密切配合,有效化解了全镇各类矛盾纠纷592件,重大矛盾纠纷56件,有效避免了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切实利益。
七、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人民调解员要充分把握调解局势,每一起纠纷能否顺利的化解,都离不开三个因素,即利益的平衡、怨气的发泄、人格的维护,在调解过程中,具备一定的调解技巧和综合能力是保证调解成功的重要因素。在工作实践中要做到以下几点规范:
一是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各方当事人在纠纷产生后,对利益、发泄、面子这三因素上是一个什么心态,抱有多大的期待值,对调解人员又有何心态,这些都要求人民调解员在介入后要迅速准确把握当事人的这些心理状况。这些情况不清就可能导致说话和采取的措施过轻或过重。
二是准确的语言表达。在调解过程中,语言要简炼、准确,切不可词不达意,否则会使当事人误判形势。
三是吸取中华人文文化的精髓。纠纷中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价值追求、道德观念、维权方式等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劝解。
四是学会借鸡生蛋。司法助理员作为基层专职人民调解员,职能任务很多,但真正做起来是每项工作都不好做,其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去推动工作,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办法是“借鸡生蛋”:派出所和司法两所联动就属如其中一样,此外,司法还要加强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协调。
八、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施方案?
(一)建立三级调解机制。
1、一级调解。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原则,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室,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规范投诉管理,配齐配强调解队伍,保证医患沟通有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注重对患者的人文关怀,保障病人及其家属的知情同意选择权,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少医患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要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当发生医患纠纷时医院内部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解决矛盾,不把小事变大事,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2、二级调解。充分发挥第三方(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作用,如在短时间(一周内)医院内部难以化解的复杂医患纠纷问题可引导患者及家属经医调委途径解决,如医调委无法受理或解决的医患纠纷,再次由院领导包案,专人负责,制定台账,采取多种沟通途径及方式予以攻坚,限期办结。
3、三级调解。各县区卫健委要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联合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整合调解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各类矛盾纠纷问题要一律按程序受理、交办、督办、反馈、通报。
九、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诉讼和非诉讼。
一、诉讼方式即法院判决;
二、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当事人和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信访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与传统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较而言的。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十、浅谈如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
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一)排查重点。
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
(二)明确责任。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
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
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
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
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
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法制宣传。
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多方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强大合力。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
三、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
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
有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室、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
动员组织党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或未萌状态。
五、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
把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切实把矛盾纠纷工作做好。
(刘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