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河湖长制工作内容?

bdqnwqk2023-12-03问题1

一、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强化灌区用水管理。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推动水污染防治。

加强水环境治理。

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持续推动农村水环境重点问题治理。

推动水生态修复。

启动万里绿水长廊建设,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试点。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推进河湖长制能力建设。

二、河湖长制工作内容?

河湖长制即河长制、湖长制的统称,是由各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治理和保护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总河湖长职责

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2)市、区级河湖长职责

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巡查保洁、河(湖)生态修复和河(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库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街乡级河湖长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河(湖)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河(湖)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河(湖)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4)村级河湖长职责

负责本村范围内河(湖)整治工作,落实专管员职责,确保河(湖)监管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3]

三、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标准?

河湖长制发源于何地?

河长制发源于江浙,湖长制发源于湖北。湖北也是首个统筹“河长制+湖长制”、由省委省政府文件明确“河湖长制”提法并率先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体系的省份。

2.河长工作职责是什么?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3.湖长工作职责是什么?

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要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订“一湖一策”方案,明确各级湖长职责,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整治围垦湖泊、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4.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是什么?

(1)总河湖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2)市、县级河湖长: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乡镇级河湖长:负责本辖区内河湖管理工作,制订落实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4)村级河湖长:负责本村范围内河湖整治工作,落实专管员职责,确保监管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

四、包头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

包头市河长制湖长制就是这片湖水或这段河水指定给一个负责人,负责水体质量,检查排污,治理水里乱倒垃圾等。

五、什么是河长制,湖长制?

听到湖长制和河长制两个名词,很多人肯定满脸疑惑,不知道什么意思,下面是对河长制和湖长制的解释。

“湖长制”,即由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湖长制是“河长制”基础上及时和必要的补充,其实施有利于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有利于建立流域内社会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共建关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故逐步在中国国内推广。

“河长制”是指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制度。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等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六、河长制湖长制规定?

河湖长制即河长制、湖长制的统称,是由各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治理和保护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河湖长制,为河长湖长履职规范、建立完善重要江河流协作机制。

七、河湖长制的体系是?

河湖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湖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八、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培训方案?

河长制湖长制是国家在治理生态环境时所建立的一种工作制度安排。一般的培训方案包括,一是设立制度培训的目的意义;

二是设立制度培训的指导思想;

三是设立制度培训时间;

四是设立制度培训的课程安排;

五是设立制度培训的组织机构;

六是设立制度培训的研讨内容;

七是设立制度培训的保障措施等等。

九、河长制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河长制实施,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长制的实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河长制,是指按行政区域设立总河长,在所有河流设立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监督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制度。

河长制实行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

本条例所称河流,包括江河、湖泊、水库等。

第四条河长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河长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体制机制。

第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使用河流管理保护资金,保障一河一策实施,将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河流管理保护。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河流管理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河流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河流管理保护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人才培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资、志愿行动等方式,参与河流管理保护与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河流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九条按照行政区域管理与河流流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

设立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各河流流域分级分段设立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长。

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的确定和调整,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设立河长办公室,作为本级总河长、河长的办事机构,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各级河长办公室主任由本级副总河长担任。市、区县(自治县)河长办公室成员由河长制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第十一条市、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教育、经济信息、公安、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海事等部门作为本行政区域的河长制责任单位。

市、区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应河流的河长制牵头单位。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监督检查,统筹解决河长制实施和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

下级总河长应当落实上级总河长决策事项。

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工作。

十、河湖长制的背景及意义?

“河湖长制”,是为了更好地明确责任,由各级党政领导落实河道、湖泊保护与管理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意义:落实发展绿色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库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推行河湖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作用: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履行河库管理、保护主体责任,促进河库管理有人、管得住、管得好,河库功能逐步恢复,有利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