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和困难的近义词? 防溺水班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问题和困难的近义词?
问题没有近义词,只有反义词答案。
困难近义词:挫折,穷困,障碍,繁难,麻烦,贫乏。清贫。困穷。贫窭。穷苦,疾苦。困苦,贫穷,难题。艰巨,贫苦。坚苦,贫寒。艰难,艰苦贫困
反义词…简易。便利。容易,简单,轻易
困难造句
1、奶奶心地善良,经常帮助有困难的人。
2、王阿姨虽然自家生活不算富裕,可是帮助有困难的人一点儿也不吝啬。
3、我相信你一定能克服眼前的困难。
4、上下班高峰时间乘车比较困难。
二、防溺水班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防溺水班的存在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因为它有助于提高人们对于水安全和溺水事故的认知和预防意识。然而,防溺水班也会面临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和困难:
1. 缺乏专业教练和资深经验:防溺水班需要有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练来指导学生,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和处理。但是,这样的教练比较少,招聘和培训成本也比较高。
2. 学员人数过多或水域不足:如果防溺水班的学员人数过多,可能会导致场地拥挤,影响学员的学习效果和安全。此外,在某些地区可能没有足够的地址和设备来进行防溺水班的教学,尤其是在城市等密集住宅的地区,缺乏相应的水域或开放空间。
3. 组织难度大:防溺水班需要将学员分组,并制定合适的计划和时间表,以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充分的指导和培训。但是,组织和管理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制定计划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4. 费用问题:防溺水班通常需要支付高昂的费用,包括场地租赁、设备购置、教练薪酬等。这可能会让一些家庭无法承受这些费用,因此会限制学员的参与。
总之,防溺水班是十分必要的,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和困难,需要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解决。
三、开展培训与举办培训的区别?
应该是举办培训班。召开的一般是会议。
比如,经区教育局批准决定定于2022年5月9日到5月13日,在区教师进修学校举办中小学校长学校管理与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而涉及到会议,就要用召开了。比如,今天下午,教育局在1号会议室召开了教师座谈会。
四、当今国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目前,一是已经实现了由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但与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二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等等。
五、深化全员培训的开展方式?
首先,全员培训是时代要求,其次全员培训是工作需要,要以脱产和业余培养相结合,自学和辅导相结合,开展多种多样的培养活动。
六、村干部开展培训的意义?
1、加强农村干部教育培训是新时代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村干部的思维方式和做事手段已经渐渐跟不上时代了,所以干部教育培训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让大家能够更好的树立学习观念,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高自己的个人能力,在乡村建设和管理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2、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是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农村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干部,村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和农村发展有着紧密的关系,所以培训处一批思路灵活眼界开阔的干部队伍,可以直接影响到村子的发展,可以带领村子走上经济快车道,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方式,虽然现在干部的总体素质比较高,高知识分子也比较多,但是干部水平和日新月异的发展匹配还是有着不少的差距,所以建设一支朝气蓬勃能够带领村子走上富强的高素质村干部是很重要的。
所以加强村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是乡村发展的重要部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干部培训的朋友欢迎咨询我们。
七、春耕备耕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随着春天来了,农民百姓随之而来的是准备各种农资产品,农民面临的困难就是化肥种子价格不断上涨,建议有关部门可以给农民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帮助农户解决春耕买肥难的问题,特别是给农民提供一些小额贷款之类。
八、在销售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 销售目标达成困难,客户资源少,收入不稳定
(2)想赚钱,但兼职机会难找,有保障的机会少
(3)处于弱势,容易被克扣收入
(4)跨行业发展困难,公司需要行业经验,又没有人脉背书;想接受最新的知识交流
(5)想换工作,但信息不对称,没有引荐人
(6)想做兼职,想赚钱,但总觉得占了企业的便宜,心里有障碍
(7) 我介绍产品给我的经销商朋友,但我拿了报酬,是不是对不起朋友;产品后续服务不好,会不会对不起朋友?
九、托育机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托育机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降低成本难。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多数自筹建设资金,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是“租场地”和“发工资”的刚性支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疫情冲击下,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
二是稳定招生难。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且入托时间不固定,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同时,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的行业。
三是应对风险难。托育机构规模小,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凸显托育机构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疫情期间,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
十、办理留置案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方式。
也即留置送达是直接送达被拒绝时所采取的强制送达方式。司法实践中,留置送达面临困境,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可以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的拍照留置送达方式,但是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困境。
目前,留置送达面临困境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否认自己的身份,送达人员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确认受送达人真实身份,此时,无法适用留置送达。
2.受送达人不让送达人进门,更不会让送达人将诉讼文书留置在自己的住所,此时,无法适用见证留置,也无法适用拍照留置。
3.作为自然人的受送达人为躲避送达,白天上班,晚上不回住所。
4.作为自然人的受送达人居无定所,或者住所长期无人,又拒绝接受直接送达。
5.受送达人是已经没有住所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又拒绝接受直接送达。
6.部分当事人自行到法院签收裁判文书,但是看到裁判结果不理想时,便拒不签收,此时无法留置送达,后当事人又下落不明。
留置送达所面临的困境使得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无法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严重影响了诉讼程序的进展,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如果留置送达的场所不是被送达人的住所,即使有拍照或者录像见证,有些当事人也会以送达不合法为由上诉、上访,使守法的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权益迟迟得不到有效的维护,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知道法院的送达和相关诉讼内容,至少知道被起诉这一事实。
但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责任意识的缺失使得多数当事人在可能败诉时消极应诉,千方百计逃避送达,意图规避法律责任。
原告在起诉初期积极配合,甚至三天两头询问案件进展,一旦得知裁判结果可能不理想,便想方设法躲避送达,被告在得知自己被起诉时早出晚归,居无定所,都印证了这些当事人知道起诉而逃避送达,而非因送达不及时导致不知被起诉,权益被侵害。
接受送达既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是当事人的诉讼义务。为解决留置送达所面临的困境,打击当事人规避送达的行为,提高诉讼效率,凡是能够传播诉讼内容的送达方式均应采用。
这方面可以借鉴外国经验,适当扩大留置送达的场所及方式。如美国《民事诉讼规则》规定诉讼文书可以在住所、经常居住地、办公室或者最后所知的地址进行。
英国《民事诉讼规则》规定送达的地址可以是当事人指定的地址或者住所地、营业地、经常居住地、知悉的最后居住地、知悉的最后营业地以及与诉讼请求有密切联系的地点。
德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向住所、营业地点、办公室或者任何相遇的地方送达。
日本《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的场所为住所、居所、营业所、事务所、就职场所、当事人申报的场所或者任何相遇的地方。
我国也应借鉴上述规定,拓宽送达场所的范围,采取“随时随地送达”原则,明确规定在与当事人或代理人相遇的任何地方都可以送达,这种地方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从业地,可以是受送达人或代理人来法院领取文书时的办公室,可以是受送达人临时住宿的酒店、宾馆、医院,可以是受送达人临时乘坐的交通工具。
总之,凡是发现受送达人或有义务接受送达的人时他所在的地方均应视为“受送达人所在处”,受送达人或有义务接受送达的人在此处所拒签文书时,均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如果受送达人拒绝送达人员进入其住所或者所在区域,送达人员有权当场在受送达人所在处或者所在区域附近张贴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并拍照为证,即可视为送达。这种张贴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方式不是公告送达,而是留置送达。因为受送达人就在现场,可当场或者在送达人员离开后立即知晓相关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内容。
同时,应授予送达人员强制查验受送达人身份证件的权利,以免由于受送达人隐瞒身份导致“错误送达”。在送达过程中,对于撕毁法律文书,侮辱、谩骂、殴打、围攻送达人员的行为必须予以惩戒,以惩治违法之徒,维护法律尊严。
总之,我们需要一个良好的送达制度,该制度的设计既要保护善良的当事人,也要对恶意规避送达的行为进行严厉惩戒,树立公民的诚信意识,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