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是什么?——学习十六大党章问答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是什么?——学习十六大党章问答
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党章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l)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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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党90周年
党支部书记党务知识竞赛复习题
第一部分: 应知应会90题
1、党支部书记职责是什么?
答: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2、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4)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5)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少数大型厂矿企业、规模大的高等院校等单位,党员人数比较多,为便于开展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15-21人,常务委员5-7人。
3、党支部如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答: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讨论推荐,支委会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4、党支部如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答:(1)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帮助和指导。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和被联系人接触,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帮助他们进步。
(2)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党支部要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给予帮助和指导,并检查完成的情况,使入党积极分子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3)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要经常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4)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思想教育。如听党课、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其他有教育意义的党内活动。通过参加这些活动,使入党积极分子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和锻炼,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的观念。
5、入党积极分子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答: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一年以上的考察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即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6、发展中共预备党员需要什么材料?
答:(1)入党积极分子培育考察表。
(2)入党申请书。
(3)个人思想工作汇报。
(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审材料。
(5)党支部综合政审报告。
7、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了解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工作表现、个人经历以及被介绍人的家庭成员和与其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向被介绍人介绍和讲解党的基本知识,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帮助被介绍人提供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实事求是地指出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并帮助其改正。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在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5)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入党介绍人还要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8、如何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答: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要对被介绍人进行对党忠诚的教育,并要求其填写是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将《入党志愿书》上的每个栏目及其含义,向被介绍人解释清楚,并详细说明填写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要告诉被介绍人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入党志愿”、“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本人经历”、“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等栏目由本人填写。(易出现的问题一是容易把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混淆,如把父母亲填到社会关系栏;二是有的对去世的亲人不填写)。
“入党志愿”这一栏是填写的主要部分。首先,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主要是对党的性质、目标、任务的认识,以及入党动机等。其次,要结合自己的成长过程,实事求是的写出自己的思想发展和变化过程。最后,要表达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入党决心。(易出现的问题一是在入党志愿里出现本人简历部分;二是在最后署上自己名字,因为志愿书前面已经很详细了,所以不要求写简历和署名)。
“家庭主要成员”这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长期和本人在一起生活的人。
“主要社会关系”这一栏,主要指岳父、岳母和婚嫁后的兄弟姐妹等,主要填写那些同本人密切联系或影响较深的。
“本人经历”这一栏,一般从小学填起,应注意不要遗漏,重要经历要写上证明人。
“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又不好填写的问题。在需要本人填写的栏目中,各个栏目的填写都要求交代清楚,有些栏目无内容可写时,应注明“无”。
9、党支部委员会在发展党员之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1)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由支部负责通知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3)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
(4)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如提前通知、发展对象、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有关人员,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及内容等。支部负责人要找发展对象个别谈话,指导他做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教育他正确对待可能提出的批评甚至要做好不被通过的思想准备。
10、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如何办理?
答: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1、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答:(1)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12、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答:(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1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接受新党员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及其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学习工作情况;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4、《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如何填写?
答:XXX党支部于XX年XX月 XX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XXX同志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党支部共有党员 名,实到会 名,有表决权的 名,经无记名投票,一致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如果不是一致通过,应写明同意、不同意、弃权的党员人数)
15、为什么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答: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程序,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表现了入党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它是党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预备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好形式。
16、入党誓词内容是什么?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7、我矿规定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多长时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有什么内容?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一般每月一次,总结本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分析党员职工思想,排查薄弱人物等,记录规范,有组织发展、推荐先进典型及上级会议代表等工作要点。
18、我矿规定的民主生活会多长时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有什么内容?
答:一般每季一次,发言记录齐全,有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措施等内容。
19、我矿规定的党员大会多长时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有什么内容?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记录详细、规范,季度末向党员大会总结报告工作。(每月一次党员大会,两次党员学习会,即每季3次会议,前两次为党员学习会,第三次为党员大会)。季度末月份是真正意义上的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内容为:确定议题;审查支委会报告;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民主评议和对党员的处分;选举支部委员;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会后形成决议,有书面报告。
20、我矿规定的党小组会多长时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有什么内容?
答:一般每月一次,主要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1、我矿规定的党课多长时间一次?具体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
答:支部每月上一次党课,并按要求组织参加矿大党课和联合党课,听课率80%以上,有记录和备课材料。备课要结合党员思想实际(重点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不能只备教材,还要备党员的思想问题)。
22、我矿对党员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分析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每月分析职工思想状况,对后进转化有措施。思想分析具体到人,帮教由责任区党员负责帮教。
23、我矿对对党支部上报信息工作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一般每月上报两次信息,对时效性比较强的价值信息随时上报。
24、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的党费除了在经济上对党有所资助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教育和批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25、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均应按照工资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不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6、我矿对党费缴纳工作有什么具体要求?中层正、副职、一般管理、职工缴纳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副总及年薪制正职:每月25元;工区副职、助理:每月20元;部室主任:每月20元;部室副主任(助理):每月15元;其他人员每月10元。
27、党员思想汇报都有哪些内容?
答: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党支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对一些重大问题或某一重要事件的认识过程。
28、党员思想汇报有哪些形式?
答:党员思想汇报主要有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两种形式。一是口头汇报。即党员在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上口头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也可以直接向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陈述自己的想法。对个别年老体弱的党员,由于参加组织生活有一定的困难,可在一定时候由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上门听取其思想汇报。二是书面汇报。即党员在客观上不具备口头汇报的条件,或者党员(党组织)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的汇报。如党员固外出学习、生病住院或认为所反映的问题不宜扩散等原因,通常可以用书面的方式汇报自己的思想。
29、党员思想汇报有什么格式及要求?
答:党员思想汇报没有什么特别固定的格式和严格的要求,一般说来,只要抓住重点,如实简要地写出来就行了。
思想汇报既可以用“思想汇报”、我的思想汇报”、“近期我的思想状况”以及“思想小结”等作标题,也可以不用标题,直接写给党的基层组织。正文的开头一般要写明要汇报什么,如“现将我在××活动中的思想情况向党组织作汇报”,或“现将我半年来的思想状况汇报如下”等等。接着便抓住重点,如实、简要地进行汇报。正文写就后,要写上自己的姓名和汇报的年月日。写党员思想汇报要突出重点,要敢于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要简要。
30、什么是党员的党龄?
答:党龄,是指成为正式党员的年数。党龄表示一个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主要是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像正式党员一样参与党内事务。所以,只有正式党员才计算党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不算党龄。
31、如何计算党龄?
答: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受留党查看处分的党员,在他们恢复党员权利后,留党查看期间的党龄连续计算;被开除党籍、劝退出党、自愿退党和自行脱党的人重新入党后,其党龄从重新入党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以前一段的党龄不能计算在内。
32、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如何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答: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因为党员人数少,活动方便,对一些重大问题,可以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支部书记个人决定。有些重大问题不适宜在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至于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处理,并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33、申请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应如何办理?
答: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帮助和鼓励,并建立该申请人的《入党材料档案》。
34、党支部如何转接党员的组织关系?
答: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入学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工作或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统一开写“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关系介绍信”,并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规定的手续办理。
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一般应由党支部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需党员本人亲自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去办理转移手续。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到了新单位立即交给党组织。如党员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时间在 六个月以内的,一般可开具党员证明信,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党员持党员介绍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5、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答: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党员证明信”;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当我们说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时,是广义概念;当我们说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是指狭义概念。
36、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37、什么是党员证明信?
答: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持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8、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哪些要求?
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已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39、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递?
答: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0、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递?
答: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是:已经分配了工作,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展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1、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递?
答:离退休千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是:(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4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印制与保管有何规定?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须由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统一式样,在指定印刷厂印制。印制的时间、数量要进行登记,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后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存根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方可销毁。
4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后如何处理?
答: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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