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而制定的政策的学者是(公共政策为公共而制定的学者)
一、公共政策制定主要分为哪些基本步骤?
①、政策问题的界定,其主要包括思考问题、勾勒问题边界、寻求事实依据、列举目的和目标、明确政策范围、显示潜在损益、重新审视问题表述等7方面;
②、构建政策议程,其主要途径主要有:政治领导人、公共组织(包括立法机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其他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利益集团、大众传媒、公众突发事件、技术创新和变革、政治运动、原有的政策、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9个途径;
③、政策方案规划,主要指决策者为处理政策问题为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法、对策和措施的过程,具体涉及确定目标、拟定方案、预测方案后果、抉择方案的目的;
④ 政策合法化,主要包括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查、 领导决策会议的讨论决定、行政首长签署发布政策,其过程主要包括提出政策议案、审议政策议案、表决和通过政策议案、公布政策。
二、国家政策是怎么制定的?
根据基本国情,基本国力,以及人民的生活状态等。
三、暂住证政策是谁制定的?
暂住证制度的法律依据是《户口登记条例》。而这个登记条例是1958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1958年制定的这个户口登记条例以严格控制人口流动为基本准则(特别是严格限制农民向城市迁移),目的是建立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制度。
立法的服务对象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核心内容是把全国人口人为地划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大主要类型,并实行有差别的社会福利待遇政策。
四、公共网络监察制度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是根据《人民警察法》、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制定的。
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实施保护。
具体职责主要包括: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五、公共基础设施准则制定的依据是?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的制定依据是《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为了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所称公共基础设施,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是一个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组成部分;
(二)具有特定用途;
(三)一般不可移动。
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交场站、路灯、广场、公园绿地、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以及环卫、排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系统等)、交通基础设施(如公路、航道、港口等)、水利基础设施(如大坝、堤防、水闸、泵站、渠道等)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
六、怎样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
企业与员工双方关系的核心在于分配体系的建立。
一个公正的分配制度体系不但能够不断地造就人才,能够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能够吸纳到更多的外部人才,能够使人才产生出高绩效,而且也能够使那些不是人才的转化为企业所需要的人才。本文就为我们介绍了如何制定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以期激活企业内部活力,促进企业与员工共谋发展,从而构建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制定薪酬体系的四个关键要素 在薪酬制度设计中,关注绩效的实质是关注任职者的贡献度。有些人虽然在非常重要的职位上任职,但是其绩效产生达不到该职位的要求,也不能得到该职位所对应的薪酬。在薪酬管理中强调绩效的作用,是分配制度的重要转变,即由给“人”发工资变为给“事”发工资。给“人”发工资,是依据人的自然要素来决定薪酬水平。人的自然要素包括工龄、学历、职称、性别等,这些东西最大一个特点就是不可激励。所以企业需要给“事”发工资,给“事”发工资就是给产生“绩效”的员工以回报,从而激励员工产生更高的绩效。素质和价值观 设计薪酬制度时要充分关注员工的素质和价值观,这是进行长期激励的基础。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需要对那些认同公司核心价值观,并且具备良好综合素质的员工给予长期激励计划,以激励他们长期为企业贡献绩效,并在未来为企业持续创造价值。市场要素 在职位、绩效、素质和价值观要素的基础上,企业设计薪酬制度还需要关注市场要素,即考察某些职位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以及薪酬水平状况。如果某些职位人才短缺或者任职者需要特殊的专业化技能,企业往往会据此制定特殊的薪酬战略,以获取和留住关键职位的员工。因此,市场因素是薪酬制度设计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调整要素。.设计薪酬激励体系的策略
2 在薪酬制度设计中,除了要关注职位、绩效、素质和价值观、市场等几个基本要素外,还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策略以提高薪酬制度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激励。薪酬战略明确化。根据我们的研究,发现世界领先企业的薪酬体系有一个共性,即都有明确的薪酬战略,并且薪酬战略与公司的经营战略、企业文化保持高度的一致,大多数的企业都制定了2-5年的薪酬战略目标。薪酬战略目标的明确化有利于企业为员工制定长期的激励计划,有利于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并能够给员工长期的职业安全感。薪酬政策透明化。薪酬是回报,更是激励。薪酬制度的活力在于员工能够看到自己的表现得到准确和公正的评价。让员工了解企业的薪酬政策,有利于提升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很多企业在薪酬政策上采取保密行为,不让员工知道薪酬到底是依据什么制定的,员工无从了解企业在激励什么、鼓励什么、回报什么,薪酬政策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就会大大减弱。我们认为,不仅不能对薪酬政策进行保密,相反更应该宣传,让薪酬政策透明化,从而让员工看到企业对自己的期望,并据此调整自己的行为。薪酬政策的透明化不仅可以正确地引导员工的行为,而且还可以减少诉讼和纠纷的发生,以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建立互信的机制。薪酬激励长期化。中国很多企业对员工缺乏长期激励计划。一些企业热衷于制定短期激励计划,但是短期激励计划虽然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吸引力,但是不利于长期地稳定优秀员工,因为企业没有长期激励措施,员工不可能有长期的行为。世界一流的企业大都针对员工实施了员工持股和股票期权计划。所以,我们认为企业应该从长期激励的角度出发,给员工适度地开放股权。中国一些优秀的企业有一个共性,就是公司的所有者或者公司的创业者把股权大量地开放给员工,甚至有的老板在公司的股权不到5%。这种长期激励方式实现了企业与员工的共赢,员工在分享公司的成功和利益的同时也承担了公司的经营风险。福利待遇货币化、社会化。从世界一流企业的福利政策来看,福利应逐渐走向社会化和货币化,从而使企业把主要的激励政策和组织绩效结合起来,提升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总之,唯有创建内部活力的机制和薪酬分配体系,劳动关系双方才能够实现利益的共享;也唯有不断地提高效率和效益,劳动关系双方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绩效要素 由于职位设计往往来自组织的战略,所以,这种薪酬制度有非常明确的战略导向。在一些组织里,不是根据职位确定工资,而是根据行政级别或职务高低确定薪酬,结果导致员工为了提高自己的行政级别,争先恐后地挤在独木桥上,最终削弱了组织的竞争力。职位是薪酬管理的基本单位。以职位为基本单位制定薪酬制度的核心是,根据“职位价值”确定职位的薪酬水平。通过职位评价确定职位价值,然后提出职位的任职资格并据此来决定任职者。职位薪酬制度是以“职位价值”而不是以“人”来确定薪酬水平。
1 在尽力做到公平的基础上,我们在设计薪酬制度时,仍需要关注以下四个关键要素并据此制定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的薪酬策略。员工对公平的感知通常包括三个方面:内部公平、外部公平和分配公平。所谓内部公平,就是要明确不同职位对公司发展的价值大小,以价值评价结果为依据,对职位的薪酬水平进行确定;所谓外部公平,就是与外部劳动力市场相比较,公司的薪酬水平要保持竞争力,以吸引优秀人才;所谓分配公平,就是要对员工的价值创造给以回报,将员工的绩效和薪酬结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共赢的基础是利益的合理分配,因此,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够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分配之间建立共享的机制,这种利益共享机制的核心是公平。
七、如何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
制定信用政策应该是政府层面问题,政府非常重视信用体系建设,现在总结一下,不一定全面。
1.建立了信用黑名单。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都有失信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可以查询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对于失信者在很多方面都有限制,例如出行,银行贷款等。
2.开展信用修复。对于失信企业和个人国家是给改过机会的,符合修复条件,可以的申请信用修复,信用修复通过可以从黑名单移出,这样会让失信者更加珍惜信用。
3.开展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国家开展信用万里行,个地方政府也会有信用诚信企业评比,银行也有对企业和个人信用贷款,让更多的人了解信用重要性,形成一个重信用,讲诚信社会氛围。
4.政府引进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评级机构,公正客观出具信用报告和信用修复报告,作为政府重要参考。
5.政府也要加强自身诚信。在我国往往最大失信者,恰恰是一些政府部门 ,什么投资不过山海关,一些地方官僚主义吃拿卡要,都反应出我们政府不讲诚信,国家现在加大力度改善营商环境,改善公务员工作作风,政府注重承诺 ,政府有信用,这对招商引资,活跃经营,发展经济会做得更好。
6.建议国家尽快信用立法。只有信用形成了法律,建立信用体系才会有法可依,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信用保障。
八、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是制定法律的依据?
在公安工作中,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是( )。A.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是制定法律的依据B.法律是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规范化C.执行政策与执行法律是一致的D.公安工作是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的一项工作参考答案:A B C D
九、60岁退休政策是哪年制定的?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规定中国人退休年龄为60岁。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十、人力资源短缺时制定的政策是?
企业的人力资源发生短缺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方案以应对短缺现象的发生。 (1)将符合条件,而又处于相对富余状态的人调往空缺职位。 (2)如果高技术人员出现短缺,应拟订培训和晋升计划,在企业内部无法满足要求时,应拟订外部招聘计划。 (3)如果短缺现象不严重,且本企业的员工又愿延长工作时间,则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规,制订延长工时适当增加报酬的计划,这只是一种短期应急措施。 (4)制订聘用非全日制临时用工计划,如返聘已退休者,或聘用小时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