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对象?是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还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
《公安基础知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对象?是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还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对象是严重危害社会梁简治安的犯罪分子。
依法从重,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刑。所谓依法从快,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必要性。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维护稳定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的需要;是建立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是团结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党与人民庆渣租群众血肉联系,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特定适用范围。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对象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2).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重从快不是不讲质量,而是要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从重从快的前提是依法,要做到准确、及时、合法。
(3).依誉兆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并不意味对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一律从宽或不予处罚。
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多样性。第三,任务的广泛性。 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此或袜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团轿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理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一、维护国家安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森激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确定…………
正确答案是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你的问题本身就存在问题,严重刑事犯罪与严重危害槐塌社会治安犯罪亏颂不是法学中的概念,公安学或警察学中也只有在表述犯罪的恶性是才如此表述,二者是包含与被铅空圆包含的关系,所谓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提法也欠妥,法律与诉讼讲究程序,程序没有进行完毕、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怎么从快、如何从重?
这道题有争议!应该按书来
今年考狱警,还考《公安基础知识》么!!!急急急
你是哪个省的啊
江西省的今年不考公基 改考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的考生,均需要参加《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二、考试目的
测查应考者掌握从事人民警察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法律以及运用上述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时限、试题类型及分值
考试时限为90分钟。考试题型为四选一的单项选择题,共100题,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方式是使用机读卡答卷,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判卷方式是采用计算机判卷。
四、考试内容
(一)相关法律知识
主要为法学基础理论、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
1、法学基础理论
(1)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2)法律规范、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
(3)立法、执法、司法
(4)法的价值、法治
2、刑法
(1)刑法的概念、性质;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
(2)犯罪的概念及特征;犯罪构成;
(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4)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
(5)刑罚的概念与功能;刑罚的目的;刑罚的种类;
(6)常见犯罪的基本特征
3、刑事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任务;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枯谨拆合,互相制约原则;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依照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2)管辖的概念与种类;自诉案件的范围;审判管辖;回避的理由和人员范围;
(3)证据的概念和意义;法定的证据种类;
(4)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5)立案的概念与侦查活动
(6)讯问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侦查终结;
(7)审查起诉的内容;提起公诉;不起诉;审判程序的种类;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
4、民法
(1)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2)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构成;民事法律事实;
(3)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4)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代理;
(5)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效力;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
(6)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的效力、原则;财产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债权;人身权;
(7)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与免责条件。
5、人民警察法
(1)人民警察法的概念;人民警察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2)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与特征;没枣
(3)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人民警察的条件及录用;
(4)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
(5)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
(二)人民警察相关基础知识
1、我国政法机关概述
我国政法机关的构成;各政法机关的基本性质和任务;我国政法机关的组织管理;各政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
我国政法工作的根本原则;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政法工作的根本路线;政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2、人民警察制度的建立与晌羡发展
警察的含义;警察的起源和产生条件;警察的本质;古代警察;近代警察;近代警察的管理体制;我国近代警察的建立;人民警察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3、人民警察的职责与权力
公安机关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与权力;主要警种的职责;人民警察权力的分类和具体内容。
4、人民警察的义务与纪律
人民警察的法定义务;人民警察的纪律内容;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处分的种类;公安部“五条禁令”。
5、人民警察执法监督
人民警察执法监督的分类;内部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权限;外部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权限。
6、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结构;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人民警察意识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
考,本人就是本次考生,需要在申论和行测的基础上加【公安基础知识】。在背呢,累死了
公安系统的 是需要考的
狱警从来不考公安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