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幼儿在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方面发展的具体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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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在提醒下能注意安全,不做危险的事;在公共场所走失时,能向警察或有关人员说出自己和家长的名字、电话号码等简单信息。

4~5岁:知道在公共场合不远离成人的视线单独活动;认识常见的安全标志,能遵守安全规则;运动时能主动躲避危险;知道简单的求助方式。

5~6岁:未经大人允许不给陌生人开门;能自觉遵守基本的安全规则和交通规则;运动时能注意安全,不给他人造成危险;知道一些基本的防灾知识。

幼儿好奇心强,喜欢探索,但又缺乏对危险事物或行为的认识和判断能力,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也较弱,因而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成人注意保护和照顾固然重要,但随着幼儿年龄的逐渐增长,幼儿还需要在成人的指导下 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幼儿安全生活的能力是保障自身生命安全、维护自身健康必备的基本能力。《指南》针对幼儿的生活环境与发展需要,从与人交往的安全、活动或运动的安全、交通安全以及求助、防灾等角度提出了不同年龄段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