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征税主体-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新)知识点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第二节征税主体-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新)知识点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征纳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
(一)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家税收征管职能, 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当事人。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国家才能享有税收的所 有权。因此,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但是,国家总是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赋予具体的国 家职能机关来代其行使征税权力,因此,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判断一个行政机关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关键要看其是否经过法律授权。税务机关之所以成为征税主体,是因为有国家的法定授权。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履行征税职能 的行政机关,除此之外,没有法律明文授权,任何机关都不能成为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体现为职权与职责。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是国家法律授予 的,是国家行政权力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力,并非仅仅是一种权力资格。这种权力不能由 行使机关自由放弃或转让,并且极具程序性。征税主体享有国家权力的同时意味着必须依 法行使,具有职权与职责相对等的结果,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性。
根据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可以将税务机关的职权与职责归纳如下:
1. 税务机关的职权
(1) 税务管理权。包括有权办理税务登记、审核纳税申报、管理有关发票事宜等。
(2) 税收征收权。这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力,包括有权依法征收税款和在法定权限 范围内依法自行确定税收征管方式或时间、地点等。
(3) 税收检查权。包括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发票使用和其他纳税情况、纳税 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查验登记等。
(4) 税务违法处理权。包括有权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对情节 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 税收行政立法权。被授权的税务机关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税收行 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行政解释等。
(6) 代位权和撤销权。《税收征管法》为了保证税务机关及时、足额追回由于债务关系 造成的、过去难以征收的税款,赋予了税务机关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 权的权利。
2. 税务机关的职责
(1) 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2) 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入库,不得截留和挪用。
(3) 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
(4)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作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5)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
(6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疏 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7)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税务机关要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9)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现行的《税收征管法》中,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法律责任被大大地强化了,不仅覆盖了几乎所有税务机关行使权力的后果,而且在责任的落实上更加具体,这也符合依法治国、 依法治税的要求。
(二)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角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纳税主体,有许多不同的划分方法。按照纳税主体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根据征税权行使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 纳税人等。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
关于税收的知识
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制度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保障
征税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方面,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其管辖权范
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征税权力。而征税权力的行使最终都要通过
税收制度反映出来,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国家征税就 缺乏 必要
的依据,税收收入的取得就没有保障。所以,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
在经济政策和税收 政策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
对满足国家财政需要、充分维护国家的经济政治权益具有十分重要
的现实意义。税收制度不完善或不健全,国家的征税权力就很难充
分发挥出来,税收应有的职能作用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二)税收制度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体现�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
标和社会目标,必然会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在总经济政策下,还
需制定相关的分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投资政策、税
收政策等。各项经济政策的实施均需依赖于相应的经济制度的确定,
税收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通过制定税收制度,可以把国家在
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政策,如对鼓励发展或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的
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公平税负、合理负担、促进平等竞争等经济政策
在各项具体的税收法律规定中体现出来。同时,在市场经
济条件下,税收作为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节的重要经
济杠杆,其调节作用的发挥,也必须建立在相应的税收制度的基础
之上。�
(三)税收制度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税收分配的过程
中,必然会涉及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如,国家、企业、个人之
间的关系,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积累与消费之间
的关系,等等。再加上国家征税不能是随意性的,这就需要制定相
应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在此制度当中将国家处理各项分配关系的政
策加以规范,使其具体化。同时,建立起相应的税收制度,也使税
务机关征税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有了法律依据。�
总之,税收制度是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实现的基础,没有税
收制度,征税机关就缺乏行使征税权力的依据,纳税人也无法正常
履行纳税义务。同时,没有税收制度,国家的经济政策也很难得以
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就很难及时足额地筹集上来,税收调节的功
能也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由此可见,税收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
中确实不可缺少,健全和完善税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税收的主要作用有两个:一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二是运用税收政策调节经济、调节分配。
目前,国家的财政收入有95%来自于税收(其他主要是各种行政收费)。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总额是30688亿元。税收部门将税款征收入库后,由财政部门提出财政预算,用于国家建设和各项公共事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了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动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来进行干预。税收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例如,可以通过不同税率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行业加快发展,达到调节经济的目的。国家现在实行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调节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
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各个具体税种进行的归类,即将具有相同属性的税种归成一类,以区别于其它具有不同属性的税类。一国的全部税种,可以依据不同标准划分为若干类别。如,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可以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以税收的交纳形式为标准,可以分为实物税、劳役税和货币税;以税收的不同计税依据为标准,可以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以税负是否容易转嫁为标准,可以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以税收课征持续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以税负的分配方法为标准,可以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以税收的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归属为标准,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以税收的征收目的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税和特别税;以税收课征的客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对物税和对人税。对税收进行合理分类,是学习和研究制定税制的基本方法之一,有利于分析税收发展的演变规律、有利于与各国税制进行比较,有利于研究税制结构的变化,有利于合理设计税收负担、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与税收收入。
至于税率方面,建议你去问一下国税局!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