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卫生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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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公共卫生基础知识?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即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卫生法上的法律责任即由于行为人违反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的内容

(一)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

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间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

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反卫生法中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

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后果严重构成犯罪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公共卫生基础知识考什么

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可能是:流行病,统计,环境,职业卫生,食品与营养,卫生微生物,卫生毒理,儿少,社会医学。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部分。 生物学。 主要包括:1、细胞:主要内容为细胞的基本概念、分子组成、细胞膜、细胞表面、细胞质、细胞核和分裂繁殖;2、生命的遗传与变异:主要内容为遗传的基本规律、分子基础、遗传病的概念及分类、单基因、多基因遗传病、染色体病和线粒体遗传病。 生理学。 主要包括:细胞的基本功能、血液、血液循环、呼吸、消化和吸收、能量代谢和体温、尿的生成和排出、感觉器官、神经系统的功能、内分泌等

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可能是:生理、生化、解剖、药理、病理、诊断、伦理学等。

1.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学伦理学、医学发展史、法律、政治、经济、公共行政、科技人文等方面内容,

2.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有生理,生化,解剖,药理,病理,诊断,伦理学等方面内容。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

《科目二》:《卫生公共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非医疗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公文写作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三、大学公共卫生专业主要是学习什么内容

大学公共卫生专业主要学习:公共基础课、医学基础以及公共卫生专业基础和专业课。

公共卫生的具体内容包括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等)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等。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卫生事业管理、全科医学、康复医学、医学营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在公共卫生有关的学校、科研单位和公共卫生专业相关的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公共卫生专业工作的高级医学人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共卫生专业

四、请问医学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的公共基础知识也可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E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

(一)医学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应知应会医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理解和应用能力。包括基础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和医学相关知识四部分。

(二)岗位专业知识

除了所有应试人员必答的医学基础知识之外,有些医疗卫生机构还会招聘岗位的性质考察岗位专业知识,可以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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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公共卫生基本服务项目

国家公共卫生基本服务项目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十五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