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明专利的发证单位是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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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发明专利的发证单位是哪一个

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国家专利局。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阶段、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3个阶段。

扩展资料

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

专利证书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怎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页中使用专利检索?

在网页右侧的中部,有一个检索栏,点击“高级检索”。输入您要找的关键词,一般就可以找到。或者输入专利号。

专利检索与查询包括: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公众部分)、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专利公布公告、专利查询四部分。

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公众部分)包括检索功能:常规检索、表格检索、概要浏览、详细浏览、批量下载等。

中国专利查询系统包括2个查询系统: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查询、公众查询系统。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查询是专为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提供的每日更新的注册用户基本信息、费用信息、审查信息(提供图形文件的查阅、下载)、公布公告信息、专利授权证书信息;公众查询系统是为公众(申请人、专利权利人、代理机构等)提供的每周更新的基本信息、审查信息、公布公告信息。

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的检索功能:可以按照发明公布、发明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四种公布公告数据进行查询。

专利信息查询包括7个查询系统:收费信息查询、代理机构查询、专利证书发文信息查询、通知书发文信息查询、退信信息查询、事务性公告查询、年费计算系统,为公众(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人、代理机构)提供的每周更新的专利公报信息、法律状态信息、事务性公告信息、缴费信息、专利证书发文信息、通知书发文信息、退信信息,以及代理机构备案信息、年费缴纳与减缓信息。

1、查询途径、专利查询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公开的数据库中进行一般查询;也可以委托专利检索中心进行专业的查询。

2、分析所要查询专利的类型、在中国,专利类型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三种,确定大概查询专利的类型才能进行查询。

3、如果有专利号/申请号:可以直接在专利号/申请号一栏里输入即可。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查中国所有专利和部分外国专利。

在网页的右侧,有一个检索栏,点击“高级检索”,可以根据申请人、设计人、专利关键字等进行查询。

专利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含义:(1)专利权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3)专利文献。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利”通常指的是专利权。专利权就是专利权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

一楼正解,不过个人更喜欢佰腾网或soopat.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全面吗?

很权威

1、进入国知局的网站,

2、进入“专利检索与查询”页面,zljsfl/

3、选择点击“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页面

4、选择“公众查询”,进入后会出现一个使用申明,选择同意选项才能继续进入

5、用专利号/申请号、发明名称、申请人等中的一个或几个进行查询

6、如果要查询的发明专利申请已经发过实质审查通知书了,那就可以在通知书栏目下找到检索报告;如果没有发实质审查通知书,那么就查不到检索报告。

这是最权威的了,但鉴于检索的属性,盲区还是存在的,所以检索不存在绝对的准确,我是北京双收的专利顾问,希望能帮到你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与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的专利申请(以下简称电子专利申请)有关的程序和要求,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和第十六条第二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提出电子专利申请的,应当事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

开办电子专利申请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以该专利代理机构名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

申请人委托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电子专利申请业务的,无须另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第三条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均可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出。

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可以采用电子形式提交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文件。

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不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提交电子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的,应当遵守用户协议中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不符合本条上述规定,导致电子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未能被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正常接收的,电子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相关文件视为未提交。第五条 申请人以纸件形式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在针对该专利申请的各程序中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除另有规定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接受申请人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提交。

申请人提出电子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在针对该专利申请的各程序中应当以电子形式提交相关文件。除另有规定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接受申请人以纸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提交。第六条 申请人提出电子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规定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件的电子扫描/图像文本,并在规定或者指定期限内提交原件。第七条 申请人提出电子专利申请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人于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专利申请费之后,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了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专利申请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发出受理通知书的同时,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第八条 提出电子专利申请的,应当通过互联网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其他各项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专利申请的各项费用均应按照现行收费标准规定的数额缴纳。第九条 对于电子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申请人发出各种通知书、决定和其他文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用户协议规定的方式获取。第十条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关于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的所有规定,除专门针对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之外,均适用于电子专利申请。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