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瓜最高亩产多少斤?
一、黄瓜最高亩产多少斤?
产量根据种植密度和季节不同产量是有差别的。 一亩地一般栽种4000——4200棵,秋季那一茬每棵黄瓜一般能产5—7斤,产量:20000斤——29400斤;春季那一茬每棵一般能产9—12斤,产量:36000斤——50400斤,总产量你就有数了。 最挣钱的是黄瓜,但种黄瓜需要细功夫,对管理者的技术要求高,人比较受累。 辣椒一亩地一般中一千八九百棵,产量在15000斤左右。辣椒管理相对简单,只要注意好整枝和棚内温度,就没什么大问题。 建议:不要种一些新奇特的作物,就是种普通菜最好,只要肯吃苦、多请教、多钻研,相信你会通过大棚种植发家致富的! 黄瓜种植时间:东北比较冷,所以建议秋茬黄瓜早定植,最好是八月初,然后春节前定植第二茬或春节后定植,这样可以避开最冷的那段时间。
二、世界上最大的蔬菜是什么
你有听说过,比小汽车重的大南瓜、手臂粗的韭菜、一米长的黄瓜、救生艇大小的卷心菜,气球大的洋葱吗?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一些种植者经过常年的栽培,他们的蔬菜越长越大,最终长成巨型蔬菜.下面就来开阔一下眼界吧.
世界上最大的蔬菜是什么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大东西,这些巨大的物件可能会让你感到英国园艺爱好者正在萨默塞特郡的谢普顿・马利特镇(Shepton Mallet)参加巨型蔬菜展,以期自己培育的蔬菜能加冕年度蔬菜王。蔬菜展展出了204个蔬菜,其中打破世界记录的牛蒡长度达5.63米,是普通牛蒡的36倍。
这不是一项近期流行起来的爱好,早在19世纪中期,就有苗圃向人们提供巨型作物的种子
这些蔬菜这么大,确实是很稀奇.但是口味怎么样呢?我认为,蔬菜本来就是用来吃的,如果单单是拿来比赛而不重视口味的话,岂不是没有比赛的意义吗?
牛蒡(学名:Arctium lappa L.)
又名:恶实、大力子、东洋参,又名东洋牛鞭菜等。一千多年前日本从中国引进并改良成食物,在日本占据台湾时曾在台南要求当地农民大量种植,主要原因是台南有曾文溪畔松沙土质、北回归线气候加上有名阿里山延脉造就其当地牛蒡得天独厚的珍贵性,台湾已作为蔬菜食用多年,有牛蒡发祥地之称。属桔梗目,菊科二年生草本植物,基生叶宽卵形,长达30厘米,宽达21厘米,头状花序多数或少数在成伞房花序或圆锥状伞房花序,瘦果倒长卵形或偏斜倒长卵形,两侧压扁,浅褐色。花果期6-9月。主要分布于中国、西欧、克什米尔地区、欧洲等地。中国牛蒡的种植主要产地分布于江苏省和山东省,江苏省的徐州丰县、沛县,山东省的苍山种植历史悠久,面积规模较大。
生长习性
温度
牛蒡喜温暖气候条件, 既耐热又较耐寒。种子发芽适温20~25℃,植株生长的适温20~25℃,地上部分耐寒力弱,遇3℃低温枯死,直根耐寒性强,可耐-20℃的低温,冬季地上枯死以直根越冬,翌春萌芽生长。
光照
牛蒡为长日照植物,要求有较强的光照条件。
水分
牛蒡是需水较多的植物。从种子萌芽到幼苗生长,适宜稍高的土壤湿度;生长中后期也要求较湿润的土壤条件,但田间不能积水,夏季若积水12h,直根将发生腐烂。
土壤和养分
作蔬菜栽培时, 选择土层深厚、疏松的沙土或壤土,土壤有机质含量丰富,pH值6.5~7.5为宜。
三、世界农业的东欧国家
波兰是世界上最大的水果和蔬菜生产国之一,如苹果、樱桃、覆盆子、胡萝卜、韭菜和芹菜。以下是水果和蔬菜产量最多的欧盟国家排行:
无论对于波兰农业,还是生产和出口方面,水果,蔬菜及其加工产品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16年波兰共出口新鲜水果和蔬菜204.86万吨,同比上一年增长10%。
波兰水果和蔬菜的生产基于其天然无污染环境,并符合欧盟标准。
波兰水果产业
波兰是全球范围内重要的温带水果生产国。在商品农作物中水果份额可达15%以上。水果生产在欧盟各国中排名落后于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但超过希腊和德国。在欧盟,波兰生产最多的水果有:苹果、樱桃,覆盆子、黑加仑和蓝莓。波兰也是草莓,醋栗和树莓的重要生产国。
波兰是继中国和美国之后世界第三,欧盟第一大苹果生产国,也是继中国之后世界第二大浓缩苹果汁出口国。波兰的浓缩苹果汁世界出口量达20%,而中国38%。中国和波兰在浓缩苹果汁生产和出口方面的领先,取决于其大量的原料供应基地和较低的出口报价。
在生产树莓和醋栗方面,波兰占世界第二位,蓝莓和樱桃第三位,草莓第六位。波兰也是欧盟最大的醋栗、树莓、樱桃生产国,而草莓生产最多的则是西班牙。
波兰覆盆子,草莓或樱桃的味道更符合消费者的口味,相对较低的价格也决定了其冷冻软水果和浓缩果汁制品的世界产量和出口地位,其世界产量继美国和中国之后位列第三,而在出口方面位列第一。在出口冷冻草莓、覆盆子、樱桃和醋栗方面也占世界主导地位。冷冻水果中,冷冻覆盆子的出口占世界出口份额在逐渐增长,而冷冻草莓的出口份额则在逐渐下降。
在加工产品方面,波兰主要出口草莓罐头食品(继德国、中国、奥地利和西班牙之后世界第五位)和脱水苹果(继中国和意大利之后排名第三)。但这些脱水产品主要用做动物饲料。
在生产和出口冷冻水果,浓缩果汁和软水果产品等方面,波兰占欧盟份额50%左右,而水果产量约13-15%(继西班牙和意大利之后)。
波兰在软水果、苹果、醋栗生产方面,在世界和欧盟都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在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的出口方面,波兰最重要的是半加工品的出口,如浓缩水果汁,冷冻水果和蔬菜。除苹果,醋栗和一些蔬菜或腌制黄瓜产品外,波兰不依赖向世界出口其它水果蔬菜产品。这些产品出口的增长要求最重要的是其提高生产经营组织的集中度,扩大产品国内的推广规模。
2016年树生水果产量约406.47万吨,同比2015年增长约14.8%,并远远超出前年。浆果类水果总产量不到60万吨,同比2015年增长约10%。
波兰蔬菜产业
蔬菜是波兰农业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上一年,蔬菜占植物生产量25%,仅次于谷物。波兰是欧盟仅次于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第四大新鲜蔬菜生产国,是欧盟最大的白菜、红萝卜、甜菜生产国,第二大黄瓜和洋葱生产国,也是仅次于比利时第二大冷冻蔬菜生产国。除此之外,也是欧盟最大酸菜和干红萝卜生产国之一。
在新鲜蔬菜领域,波兰位列世界上最大的十个生产胡萝卜、菜花和西兰花、四季豆(第8位)、韭菜(第7位)、黄瓜和白菜(第10位)厂商之一。同时,波兰生产的胡萝卜和白菜占欧盟第一位,黄瓜和四季豆第二位,葱和韭菜第三位,而在新鲜蔬菜产量上继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之后欧盟排名第四。
波兰新鲜蔬菜的世界出口份额比其产量稍低。在2013-2015年间,新鲜蔬菜世界出口总量中,波兰占第十一位,而在欧盟排名第六位。基于冷冻蔬菜的出口,波兰仍属于世界上最重要的生产国之一。波兰主要生产并出口冷冻洋葱、冷冻菜花和西兰花、冷冻豆类,胡萝卜和蔬菜混合物。
波兰的生产和出口的增长,基于其报价较低的大型原材料基地的支持。其余蔬菜产品,波兰主要希望生产和出口腌制蔬菜和脱水胡萝卜。在腌黄瓜的出口方面,波兰继印度、德国、土耳其、荷兰和越南之后占世界第六位。
由于相对低廉的出口报价和纯手工采摘的高质量产品,波兰在世界出口中占主导地位。这些因素也致使当俄罗斯启用禁运后,在很多其它国家市场上可以见到波兰的伞菌 C 主要是欧盟国家。
2004-2015年波兰蔬菜种植量徘徊在380-490万吨。高质量及有竞争力的价格促进了波兰蔬菜的出口。其最重要的出口市场是欧盟国家,尤其是德国和英国及独立国家联合体的成员国家。近几年出口量平均为49.6万吨。红萝卜、甜菜、青椒、西兰花等其他蔬菜的出口呈上升趋势。
波兰水果和蔬菜厂家信息
中国水果和蔬菜市场向波兰开放后,很多波兰厂商积极将其产品推向中国市场,其出口额逐年增长,我们期待未来能将更多波兰水果和蔬菜带给中国消费者。
欧凡移民丨根生品行
苏联农业在土地国有化的基础上,以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为基本的组织形式。国营农场实行专业化的或综合性的生产经营,商品生产率较高,是国家取得商品农产品的重要来源。集体农庄经过50年代以后的集中合并,有的转为国营农场,其数目已由1950年的12.1万个减少到1985年的2.67万个;而每个农庄的农业用地面积则由 122公顷扩大到6400公顷。同期国营农场由4988个增加到2.27万个,其播种面积占各类经济作物播种总面积的53.5%,超过了集体农庄。东欧国家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进行农业的合作化,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和分配方式不同的农业合作社。同时建设国营农场(南斯拉夫为社会所有制农场)。有些国家的农业合作社也曾经历集中合并的过程。但个体经济在东欧国家农业中占有一定地位,而在波兰和南斯拉夫则占主要地位。1980年南斯拉夫私人农场耕地占全国耕地面积的84%,1983年波兰个体农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6%。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农业合作社的职工、庄员、社员都有一定数量的宅旁园地或自留地,并饲养少量牲畜,作为家庭副业,其产品在蔬菜、水果和家禽、蜂蜜等的生产供应上有重要作用。
60~70年代以后,苏联的农工商一体化有较大发展。横向一体化的主要形式是跨单位合作,如由几个农庄集股合办工厂、企业等。纵向一体化是由农庄、农场与工业部门合作举办各种农工综合体、农工联合公司等。东欧国家也有类似情况。
苏联和东欧国家在50年代中期以前,政府对国营农场和合作经济组织的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总产量和牲畜头数等都下达指令性计划指标。苏联自1965年以后改为国家只下达农产品收购量一项指标,并几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对超计划交售部分实行加价收购,1981年起又改为对超过前 5年实际平均交售量的部分实行加价收购,同时扩大了农业生产单位可以自主向国营、合作社商业或在集体农庄市场上议价出售的农产品的范围。在东欧国家,除南斯拉夫早在50年代初已废除中央集中的计划制度外,其他国家也对原来的农业计划制度和农产品收购制度进行了改革。
苏联和东欧国家原来国营农场实行的劳动报酬工资加奖励制,合作社或集体农庄实行的按劳动日分配制,也有了发展变化。苏联于1956年将集体农庄的劳动报酬制度改为按月预支制(仍以劳动日为基础);1966年又改为有保障的劳动报酬制度,即按照国营农场职工相应工种的工资标准,按月发给庄员工资,另按产量和最终成果补发各种报酬或奖金,这样集体农庄的劳动报酬和国营农场已趋接近。80年代以后,过去曾经试行而未能推广的集体(作业队)承包制又受重视,在部分地区推广较快,并开始试行个人、家庭承包制。东欧国家农业合作社按劳动日分配的劳动报酬制度也在70年代末前后改为有保障的劳动报酬制度,并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苏联和东欧国家农业的机械化程度和物质技术水平都有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也取得一定发展。苏联的农业总产值指数,如以1950年为100,则1985年为273,年平均增长率为2.9%。1950~1985年苏联谷物产量从8120万吨增长到1.82亿吨,年平均增长率为2.9%;肉类从490万吨增长到1720万吨,年平均增长率为3.7%。在东欧国家中,罗马尼亚和波兰以发展种植业为主,匈牙利和保加利亚是种植业和畜牧业并重,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则经常进口相当数量的粮食以发展畜牧业。现苏联和东欧国家畜牧业在农业生产结构中的比重,除罗马尼亚和波兰外,均已超过50%,民主德国则超过60%。苏联由于发展畜牧业的需要和农业产量的不稳定性,自60年代中期起,已由粮食出口国变为进口国,1972年起变为粮食长期入超国家。
苏联和东欧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农业人口除民主德国和捷克斯洛伐克外,都占总人口半数以上,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高达70%以上,罗马尼亚达60%以上。战后实行工业化,农业人口有所减少,但速度不快。直到1970年后才有较大改变。1985年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阿尔巴尼亚为50%,南斯拉夫、波兰、罗马尼亚为23~25%,苏联、匈牙利为17%左右,保加利亚为12%,民主德国和捷克斯洛伐克最低,在10%左右。农业劳动力的情况大体相仿。农业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1985)以保加利亚为最高,占19.4%;民主德国和捷克斯洛伐克为最低,分别占12.1%和7.1%;其余均在15%左右。
苏联和东欧国家为了解决各自农业中面临的问题和加速农业的发展,都在大力推进农工一体化,并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改变着原有的经济体制。这方面的变化正在继续发展中。